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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D37341C/2020-00008
  • [ 发文字号 ]
  • 荣大数据发〔2020〕4号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大数据发展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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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数据是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必须依法依规、安全可控。为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管理,201973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328号令)。20191022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978号),对我区贯彻落实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提出了若干意见,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

为落实《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中“各政务部门不得通过共享系统和开放系统之外的其他形式共享、开放政务数据资源”的规定,确保我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规范安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照荣昌府办发〔201978号文件,查清是否存在违规共享开放政务数据资源等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公民隐私等重大安全风险的发生。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云长制”工作,对全区政务信息系统以及政务数据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摸排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将上报区“云长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处置,并按考核办法扣减考核分值。                



重庆市荣昌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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