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公开表
单位名称 |
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单位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19号 |
单位联系 电话 |
023—81060786 |
单位简介 |
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荣昌高新区)前身为荣昌工业园区,始建于1992年,2016年3月经重庆市政府批准为市级高新区。2018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荣昌高新区升级全国首个以农牧为特色的国家高新区。下辖板桥、广富、荣隆三个组团,重点打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农牧高新“1+3+1”主导产业集群。成功创建重庆轻纺消费品产业园、重庆眼镜产业园、重庆陶瓷产业园、重庆电子电路产业园四个市级特色产业园,获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荣获全国首批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重庆市唯一的陶瓷产业园、中国西部陶瓷之都、连续三年被小康杂志评选为“中国营商环境十佳经济开发区”。2020年,在全国157个国家高新区中综合排名第122名,在全市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考核中排名第5名,在全市4个国家级高新区中排名第2名。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单位机构 设置 |
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建设科、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科、财务科、经济发展科。 |
单位职能职责 |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领导高新区机关和辖区内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三)在全市、全区经济社会总体规划指导下,负责拟定荣昌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报批后组织实施。 (四)在全区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拟定高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 (五)负责拟定高新区用地计划,协助相关单位和镇街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六)负责高新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统一规划和建设高新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指导高新区土地平整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高新区管理的在建工程和高新区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高新区财政预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负责高新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