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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05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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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昌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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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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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庆市荣昌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能

2020,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全面自查清理,清理发现无违公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按区委依法治区办的要求随时进行清理;健全完善了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及时将我局产生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信息上传至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以此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同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区发改委对接,建立符合城市管理行业实际的黑红名单制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1.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按要求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并根据标准化建设要求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二是对权力清单做动态管理,及时按相关文件要求承接、下放、取消相关行政权力,并向社会公示,严格依法行政。三是坚决贯彻最多只跑一次路的审批原则,通过网上审批途径或快递寄送方式让群众少跑路。四是按照区工程建设审改办的要求,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便于一窗口统一办理,提高审批效率。2020共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854件,0件超时。五是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2. 主动服务企业。一是将市政公用项目占绿、占挖审批流程压缩在3个工作日;事前备案事项2个工作日。二是对民营企业申请减收垃圾处置费等项目,按照区里的统一安排部署进行减收。三是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实行三零服务。四是对申请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企业,主动介入为企业做好服务。

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 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力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7个工作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自2015年来,我局就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度,对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做了全面清理,同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按区委依法治区办的要求随时进行清理。积极配合《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信访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前期制定和修改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评估清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积极配合对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评估和清理工作。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评估机制

1. 坚持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局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供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适用民意调查程序的公用事业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民意调查

2. 严格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依法合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 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荣委发〔201717号)、《关于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荣委编委〔2019123号)精神,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职能职责调整等各项体制改革。二是创新执法工作方式。2020年我局践行“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2020年不断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建立违法失信行为实行公示惩戒,共公示了违法处罚案件信息282件。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建部令第34号),区城市管理局向街道派出城管执法大队,以城市管理局名义使用统一执法文书,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城管支队负责各大队、各镇(街道)执法组织协调,统一调度完成异地协助执法工作。区城市管理局与区级有关部门积极加强协助与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通报行政执法信息。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我局在各执法机构的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窗口等场所要设置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岗位信息公示牌,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胸牌号码等基本信息。制定《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违法建设处置流程图》,并予以张贴公示。二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已完成执法主体、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政务信息,并适时调整,实行信息动态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规定,明确执法主体,加强执法保障,严格执法规范,加强执法协作,强化执法监督,坚持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严格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和区司法局要求,每季度按时填报行政执法情况,20201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按要求上报市城市管理局和区司法局。

3.全面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911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荣城管发〔201933)要求对全体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51,做到执法记录全覆盖,在执法过管理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统一使用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格式文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落实专人管理执法记录,做到集中统一储存,规范管理。

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来我局共办理重大执法案件7起,按照《荣昌区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目录清单以内的重大执法案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前的法制审核达100%,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安全督查科。目前我局一线执法人员总数31人,负责法制审核人员数8人,法制审核人数已达到执法人员总数的25%。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我局出台了《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执法错案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今我局未出现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情况。针对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信访问题,我局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2020年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216件,均按照规定即时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统一持证上岗。采取以会代训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城管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开展了全区城管执法队伍专题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培训后即组织参学人员考试合格。按照市城市管理局下发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办法》(渝城管局〔2019104号)相关标准,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着装规定,明确着装要求,并建立了督察纠察机制,实现了我局全体执法人员着装规范有序。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核准名额,按程序公开招录执法协管人员218名,并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每月进行职能职责、相关管理规定、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强化协管人员业务水平和纪律作风,制定完善了《荣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目标考核办法》对尽职履责、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和要求,完善了管理纠察机制,2018年至今城管理执法案件错案率为0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执法公平公正。督促执法机构贯彻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完善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管。同时,强化人大政协、民主评议、社会舆论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通过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相关建议和提案,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等多种监督形式,切实树立起积极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做好行政应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办复率达到100%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注重统筹谋划,建立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党政会、个人自学等方式,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认真研读《规定》原文,领会《规定》基本精神,并结合党支部集中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廉报告。

(三)强化履职尽责,严格践行《规定》的各项要求。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荣城管发〔201933)文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市、区要求对权力事项进行梳理,保留涉权责事项清单144项,梳理确定公共服务清单24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七五普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利用“12.4”宪法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2319”城市管理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四)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加强城区重点场所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加强城市公共厕所规范管理。对城区65座直管公厕设施,每天2-3小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毒。二是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城区各公园醒目的位置发布关园公告100余张,城区10座公园全部关闭,对各公园内座椅、公厕蹲位等所有设施全部实施每天早中晚3次消毒。三是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每天清运生活垃圾约580吨,生活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对疫区垃圾设置独立处理区,实行挖深坑后消毒处理。增设专用废弃口罩收集容器812个,累计处理废弃口罩70余公斤。四是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投入经费500万元购置餐厨垃圾收运车辆 7台,收运人员16人,餐厨垃圾收运覆盖盘龙镇、荣隆镇、仁义镇、吴家镇及万灵等镇街,每天收运餐厨垃圾约60吨,收运至重庆集中统一处理五是加强涉及疫情防控的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为保障人民群众经营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或服务,助力复工复市,在城区4处规范设置临时占道摊区。每天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持续开展城区市容秩序监管执法工作,城区内严禁一切占道经营活动,防疫期间规范各类违规占道行4000余起,劝离城区聚众休闲人群100余起,规范各类占道市场30余起,查处违规饲养家禽8起。每天出动229人次,对城区违法占道经营、未将车辆停放在泊位线内、违法运输渣土、违法清运餐厨垃圾、露天焚烧等行为进行执法查处,截止12共查处一般案件1175起,罚款、罚没款共计1875032.85元(约187.50)。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局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干部职工重视不够,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法治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情况;三是全局的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亟待提升,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整体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司法衔接。建立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有效对接。建立完善公安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工作保障。加强聘请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工作,及时对城管执法进行现场法律指导,保障执法队伍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二)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与服务模式,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系统全覆盖。

(三)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模式,更便于申请人办理相关审批服务,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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