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和渔民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荣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层层压实各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了长江流域禁捕和渔民退捕转产目标任务。
一是成立了以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经过核实,确认全区共有持证退捕渔船61艘,退捕渔民120人,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荣昌区渔民退捕转产工作实施方案》,对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工作步骤等进行了明确。三是区人力社保局对退捕渔民购买社保进行了宣传讲解,并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退捕渔民生活稳定,顺利转产。四是区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497万元,统筹整合资金99.45万元共计596.45万元用于此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截至目前,全区除政府征用9艘渔船作为清漂船外,其余渔船和渔具已全部销毁,渔民补助也已全部到位,全区长江流域禁捕和渔民退捕工作全面完成。(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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