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财政局抽调4名工作人员及依法聘请社会中介机构6名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区部分镇、街及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将对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教委、荣昌初级中学、永荣中学、峰高街道办、双河街道办等10个单位在2020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等事项开展财政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财经制度执行方面;会计基础工作情况;单位工会经费收支情况以及检查组认为应当检查的其他财政、财务、会计管理事项。
检查时间为10月-11月,检查组将严格遵守《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实施财政检查,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依法办事,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周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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