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全面停用并清理核销纸质财政票据
据区财政局消息,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区将全面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区财政局不再发放纸质财政票据。
一是全面清理。本次清理范围为在区财政局领用纸质财政票据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要求各用票单位及时将领取的纸质财政票据清理成册,做到不重不漏。二是分类核销。要求各用票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根据票据的不同状态,采取不同核销方式,将未核销的纸质财政票据进行核销,做到应核尽核。三是有效衔接。全面开通用票单位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并跟进指导系统操作。对涉及变更、合并、分离、撤销等情况的单位,及时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
“启用财政电子票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张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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