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区财政局消息,该局积极配合区教委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据了解,该局发放资助金共计约为499.72万元,涵盖全区78所学校,惠及三类学生,共计10256名。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含特殊教育,以下简称为特教)500元/学期.生,初中(含特教)625元/学期.生;脱贫户非寄宿标准:小学(含特教)600元/学期.生,初中(含特教)700元/学期.生;非脱贫户非寄宿标准:小学(含特教)250元/学期.生,初中(含特教)312.5元/学期.生。
据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始终坚持“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支出结构,实施好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结合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直达资金全过程监管。(杨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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