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区财政局将对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双河街道办事处、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重庆市荣昌区吴家镇人民政府、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人民政府、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荣昌初级中学、重庆市荣昌永荣中学校等10家单位,开展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公示期自公告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及邮箱:46752575,kjtfk788327@163.com;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大道367号。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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