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财政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督检查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00Q/2025-0011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财政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荣昌区财会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5-05-15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2024年荣昌区财会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区财政局于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分别对直升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仁义镇中心卫生院和对重庆市永佑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被检查单位尚存在如下问题,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一)部分单位会计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二)部分单位会计凭证不规范不完整。一是原始凭证不齐全或无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填写不规范,随意修改合同,支出依据不充分,审批签字手续不完善等;二是记账凭证无总账科目,附件张数与原始凭证数量不一致等;三是会计凭证和账簿不及时装订或装订不规范。

(三)个别单位未设置工会账套独立核算。

二、会计核算方面

(一)部分单位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同类经济业务核算方法不一致等。

(二)个别单位收入确认不准确,成本核算不清晰,违规资金上缴业务的账务处理不正确,银行扣收业务费未进行会计核算。

三、财务管理方面

(一)个别单位资金退回流程不规范,存在大额资金转账至个人账户问题。

(二)个别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采购事项无验收环节。

(三)个别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

四、预算管理方面

个别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不精准,未按经济分类列支,挤占使用基本支出资金。

五、资产管理方面

(一)个别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存在不规范。

(二)部分单位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以及账务处理等。

六、财经纪律执行方面

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值班伙食补助。

对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向被检查单位下达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责成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审核管理,严守财经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提升单位财政、财务和会计管理水平。

特此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