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规范单位财政、财务和会计行为,提升单位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财政局派出检查组于2025年6月至8月期间,分别对清流镇人民政府、区医保局、安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重庆荣昌瑞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瑞尔酒店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重点围绕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财经纪律执行等方面。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计核算方面
(一)部分单位会计核算科目使用不正确,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不正确,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等。
(二)个别单位工会会计核算不规范,收入和支出科目使用不正确,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三)个别单位特定办公经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入和支出。
二、会计基础方面
(四)部分单位原始凭证不齐全或无原始凭证,支出依据不充分,审批签字手续不完善,直接涂改记账凭证,记账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金额不符等。
(五)部分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容重复,不规范、不严谨,且执行不到位。
(六)个别单位未设置工会账套独立核算,未及时对以往年度工会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及时进行打印并装订成册。
(七)个别单位会计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不相容岗位未分离。
三、预算管理方面
(八)个别单位预算执行不规范,超预算范围支出,挤占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在工会账套中列收列支。
四、财务管理方面
(九)部分单位往来款项数额较大且长期不清理、不对账,影响资金周转率。
(十)个别单位报销发票不合规,公务租车费用超标,应上缴财政款项未及时上缴。
(十一)个别单位捐赠救助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支出依据不充分,会计主体与合同、发票主体不一致等。
五、资产管理方面
(十二)部分单位未将固定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未按月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和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十三)部分单位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固定资产台账不规范、内容不完整。
(十四)个别单位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用于正常使用的在建设工程项目,未及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至固定资产科目;个别单位未及时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六、采购管理方面
(十五)个别单位存在未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服务制度,采购事项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七、绩效管理方面
(十六)部分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自评指标完成值填报不实等问题。
八、信息公开方面
(十七)个别单位未按要求公开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表,部分财政惠农惠民补贴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公开补贴信息。
九、财经纪律执行方面
(十八)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值班补助,超范围公务接待,超标准支出加班餐费,重复提供工作餐等问题。
对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分别向被检查单位下达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文书,责成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审核管理,严守财经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提升单位财政、财务和会计管理水平。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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