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规范单位财政、财务和会计行为,提升单位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聚焦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民生保障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检查对象
(一)行政事业单位。龙集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委、区教师进修校、双河卫生服务中心、区公证处。
(二)区属国有企业。重庆市荣昌区宏烨兴园区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检查时间
2026年3月至2026年9月(具体时间以检查组通知为准)。
四、检查人员和分工
(一)检查组。
组长:吴厚林。
成员:林芸、曹文君、周长虹、杨帆、邓瑞。
负责实施现场检查,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
(二)复核组。
成员:张刘杰、黄倩、黄世阅。
负责对检查组所提交的检查报告和工作底稿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
五、检查主要内容
主要检查单位在2025年度的会计资料、内部管理资料等,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往或以后年度以及相关单位。
(一)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会计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和绩效管理等。重点关注是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送礼、滥发津补贴、挪用公款、虚报或冒领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基础管理是否合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财务报销是否合理、合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是否有效等,以及2026年各类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涉及的内容和检查组认为有必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区属国有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会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以及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执行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存在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检查组认为有必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23-46752575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大道367号)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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