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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00Q/2021-00548
  • [ 发文字号 ]
  • 荣财库文〔2021〕1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5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6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财政局
  • [ 有性 ]
(荣财库文〔2021〕15号)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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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1: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荣昌区昌元街道公园路

当事人2: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荣昌区昌龙大道

当事人3: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荣昌区昌龙大道

当事人4: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荣昌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

当事人5: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荣昌区昌龙大道

二、基本情况

见附件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见附件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1015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荣财库文〔2021〕15号                   签发人唐志强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情况

的报告

重庆市财政局: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4号)要求,现将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关于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工作部署,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区财政局于6月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对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工作。工作组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了我区范围内登记在册的5家社会代理机构和1家集中代理机构,分别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随机选取了24个其代理的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评价。

二、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应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经检查,6家代理机构均存在个别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

(二)未按规定时间退还投标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经检查,5家代理机构的8个采购项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三)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经检查,4家代理机构的7个采购项目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备案。

(四)未按规定时间发放成交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事公告。经检查,1家代理机构的1个采购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成交通知书。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与下达采购计划的金额不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经检查,1家代理机构的1个采购项目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与下达采购计划的金额不一致。

(六)其他。

部分项目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规范;部分代理机构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完整;部分项目抽取的评审专家与采购项目不相适应。

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情况

按照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对被抽取的5个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了评价,其中: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综合型企业,评价得分为91分;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为成长型企业,评价得分分别为85分、76.5分、74分、68分,平均分为75.875分。

四、处理意见

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涉及问题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进行了通报,并责令相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从业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我局将督促跟踪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整改情况,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

五、工作建议

(一)做实做细基础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一是各代理机构要组织从业人员对不规范操作的现象深入剖析,严格采购过程中文件编制、保证金退换、合同备案、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规范要求,做到依法依规采购。二是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全面公开采购意向、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透明。

(二)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政府采购质量。

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较强,业务素质要求较高,各代理机构要重点抓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吃透精神,把握实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采购文件编制、评审活动组织等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统计表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1015

(联系人:林金琼,联系电话:46773865)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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