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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00Q/2021-0057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5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9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财政局
  • [ 有性 ]
(2021007号)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学生宿舍空气能中央热水系统采购项目(重新启动)二次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日期: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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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学生宿舍空气能中央热水系统采购项目(重新启动)二次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1007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学生宿舍空气能中央热水系统采购项目(重新启动)二次采购”(项目号:21A0003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1A00036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学生宿舍空气能中央热水系统采购项目(重新启动)二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元天朕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绍辉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福民路3916-5


被投诉人1: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

经办人:陈敏

联系方式:13372656590

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安富街道安陶路50


被投诉人2: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陈女士 仲先生

联系方式:46789725

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1


相关供应商:重庆市荣昌区渝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昌元街道宝城路一段213号附120号门面

四、基本情况

见附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见附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编号:2021007

一、投诉人

供应商名称:重庆元天朕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绍辉,公民身份号码:230*55

联系电话:18*89

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福民路39号1幢6-5号

二、被投诉人

(一)单位名称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

住所地:重庆市荣昌区安富街道安陶路50号

联系人:陈敏   话:023-46328498

(二)单位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住所地: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1号

联系人:陈龙春   话:023-46789705

三、投诉项目

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学生宿舍空气能中央热水系统采购项目(重新启动)二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号:21A00036

四、投诉受理

投诉人于2021年10月22日向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就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人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10月28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予以受理。

五、投诉内容

投诉人称:采购文件部分参数设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第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二、设备(需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之“子分项:19.水控部分”之“水控计量型一体机”之“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之“6.该设备必须能与我校现有的一卡通系统实现融合对接,实现统一扣费和支付;中标公示期内需提供样机对支付系统进行对接测试,测试不过按虚假应标处理。我校目前使用的一卡通系统品牌为“正元”,对接接口符合其标准不收取费用)”设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第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二、设备(需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之“子分项:37.机房系统设备”之“一卡通系统升级包”之“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之“8.升级后一卡通消费系统能和我校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通过智慧校园家校互动板块实现消费查询及在线充值等功能,纳入全校缴费统一账户管理,实现财务账户收支统一,投标时提供完全支持接口对接支撑文件。(目前我校智慧校园系统采用品牌为“佳发安泰”,对接接口符合标准该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设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此项目自今年5月份公布以来,经过几次暂停采购、终止采购、重启采购,到现在又重新重启采购,每一次质疑,采购人都在没有针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的情况下,直接终止采购,让质疑人的质疑事项无法进入到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审核环节。

投诉人提供了《质疑函》《政府采购质疑答复》等证明材料。

六、调查取证情况

为查明事实,我局依法向被投诉人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按要求向我局作出了书面回复。

被投诉人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称:1.投诉事项1公布了目前我校一卡通系统品牌,正元厂家在前期相关项目中明确在后续关联项目中能提供相应数据接口支撑,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故在谈判文件中公布品牌是便于所有潜在供应商能更加透明知道项目所有情况。我校收到投诉文件后与正元厂家联系,于投标前该公司共接到咨询该项目的商家不低于13家,该公司均统一回复:成交后可以提供数据接口实现对接,并且说明该公司在第一次供货时就在与学校的合同中明确了提供二次开发和数据接口的承诺,该品牌在国内多地均有对接案例。故投诉事项1不成立。2.投诉事项2,公布品牌是便于所有潜在供应商能更加透明和全面知晓项目情况。智慧校园平台是综合型平台,具有强大的兼容性和接口丰富的特性,对学校的系统进行数据整合、对接,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我校收到投诉文件后与佳发安泰厂家联系,于投标前该公司接到多个商家咨询,该公司均统一回复:成交后一卡通系统升级包厂家提供数据接口,由佳发安泰公司进行数据对接开发。故投诉事项2不成立。3.投诉事项3,本项目按规定委托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实施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实施,并对每次质疑均做出相应的回复。

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内容,我局调阅了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投诉人的《质疑函》和《投诉书》等相关资料。经查证: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第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二、设备(需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之“子分项:水控部分”之“水控计量型一体机”之“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之“6.该设备必须能与我校现有的一卡通系统实现融合对接,实现统一扣费和支付;中标公示期内需提供样机对支付系统进行对接测试,测试不过按虚假应标处理。我校目前使用的一卡通系统品牌为“正元”,对接接口符合其标准不收取费用)”的设置指向了特定的供应商和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情形,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

2、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第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二、设备(需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之“子分项:机房系统设备”之“一卡通系统升级包”之“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之“8.升级后一卡通消费系统能和我校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通过智慧校园家校互动板块实现消费查询及在线充值等功能,纳入全校缴费统一账户管理,实现财务账户收支统一,投标时提供完全支持接口对接支撑文件。(目前我校智慧校园系统采用品牌为“佳发安泰”,对接接口符合标准该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设置指向了特定的供应商和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情形,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

3、投诉事项3,之前本项目经过的暂停采购、终止采购、重启采购,均按规定进行,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关于对本项目的质疑,也是按规定进行了答复,故该项投诉不成立。

七、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庆市荣昌安富中学校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3不成立,予以驳回。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送达回证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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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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