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文件
荣财建〔2021〕37号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追减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建委: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97号)文件,现追减你单位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526万元。
此项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综〔2019〕3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使用范围执行,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注重项目推进情况分析和进度研判,做好项目监控,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对照计划任务数科学合理填列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切实加强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该项目资金荣财建〔2021〕5号文件已下达3712万元(渝财建〔2020〕412号),本次追减金额526万元,实际下达金额3186万元。
附件: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申报表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 ||||||
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名称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
地区 |
重庆市相关区县 |
专项实施期 |
2021年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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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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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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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
实施期目标 |
年度目标(202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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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
区县严格对标对表年度改造计划数,强化绩效监控,完成改造工作。 | ||||
绩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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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改造面积 |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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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户数 |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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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楼栋数 |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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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小区数 |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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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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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开工目标完成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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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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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
﹥﹦80% |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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