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文件
荣财建〔2021〕46号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建委: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0〕421号)文件,现下达2021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96万元给你单位。此项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经济分类科目“31099资本性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你单位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发文明确的具体项目,切实加强项目推进实施管理,执行中严格按照《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288号)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有效,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请严格对照市住房城乡建委下达的项目计划科学合理填报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绩效目标表(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住房城乡建委。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5日
附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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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绩效目标表(样表) | ||||||
专项名称 |
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 |||||
省级财政部门 |
重庆市财政局 |
省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资金情况 |
年度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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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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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含社会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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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对表市住房城乡建委下达的项目计划科学合理填报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区级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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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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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设施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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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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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集中收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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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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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区县财政资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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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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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水十条”目标责任书中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治理任务 |
完成2021年度目标任务 |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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