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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00Q/2021-00160
  • [ 发文字号 ]
  • 荣财建〔2021〕57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资金分配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2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财政局
  • [ 有性 ]
荣财建〔2021〕57号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分配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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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文件

  


  

  


  

  

荣财建〔202157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分配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

  

(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安富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95号)文件及区领导对区住房城乡建委《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的批示,现分配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0万元给你单位,专项用于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此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该资金从荣财建〔202140号文件下达给区住房城乡建委的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直达资金)10万元中分配。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综〔201931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注重项目推进情况分析和进度研判,做好项目监控,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对照区住房城乡建委下达的计划任务数科学合理填列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附件: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样表)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818

  


  

  


  

  


  

  


  

  


  

  


  

                                                                                                                                                                                                                                                                                                                                                                                                                                                                                                                                                                                                                                                                             

附件

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样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地区

重庆市相关区县

专项实施期

2021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参见文件具体金额

地方资金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2021年)

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区县严格对标对表年度改造计划数,强化绩效监控,完成改造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棚户区改造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筹集公租房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各区县按年度计划执行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

100%

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分配入住率

﹥﹦60%

社会效益指标

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

﹥﹦8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

﹥﹦80%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

﹥﹦80%

注:1.上述指标按照财政部分配文件绩效目标申报表录入,请主管部门和区县对照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科学合理分解和汇总绩效目标,以便报住建部、财政部。2.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提前下达事宜,由市财政局综合处负责。

  


  

  


  

  


  

  


  

  


  

  


  

  


  

  


  

  


  

  


  

  


  

  


  

  


  

  


  

  


  

  


  

  


  

  


  

  


  

  

抄送:区住房城乡建委。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18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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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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