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市场关。为确保收购市场稳定,采取抽查、巡查等形式,不定期对辖区内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主体进行检查,严厉查处缺斤少两、拖欠农民售粮款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把好服务关。监督粮食收储企业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价格、政策、监管热线等信息,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让农民交“放心粮”、“舒心粮”。
三是把好质量关。督促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配齐检、化验仪器设备等,严格做好对粮食安全指标的检验把关,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国家政策性库存。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入库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粮食入库验收制度。
四是把好统计关。严格执行周报、月报制度,由专人负责收购过程中粮食和资金的进出账统计,做到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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