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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一次性告知书
日期:2022-09-20 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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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受理范围

荣昌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审批部门

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

023-46781759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4.《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节能评估审查是否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渝发改环〔2017〕1585号)。

审批条件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这算系数按照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2.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与项目管理权限对应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进行节能审查。

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材料清单

1.关于核准相关项目的申报文件。(原件)

2.项目申请报告。(原件)

3.用地预审意见。(复印件)

4.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审批流程

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颁证与送达(邮寄或现场领取)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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