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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重庆渝荣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区域 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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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荣昌区居民获得优质的自来水及供水服务,不断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节约水资源,推动供水事业良性发展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拟于2022121日上午9:30在区发展改革委A7—7会议室召开荣昌区渝荣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区域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二、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5号令《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结合第三方中介机构成本调查,经区发展改革委成本监审荣昌城区2018~2021平均售水成本为3.00/m³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按照企业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根据国家最新规定,简化我区用水分类,具体分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提出如下三套调价方案:

方案一:生活用水上调0.77/m³(含此次上调的原水费0.08元/m³,由原来的自来水价格3.64/m³调为4.41/m³非居民用水(工业、商业、施工用水)原来的平均价格4.36//m³上调0.76/m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5.12/m³新增特种行业用水为7.00/m³

方案二:生活用水上调0.68/m³(含此次上调的原水费0.08元/m³,由原来的自来水价格3.64/m³调为4.32/m³非居民用水(工业、商业、施工用水)由原来的平均价格4.36//m³整为5.04/m³新增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7.00/m³

方案三:生活用水上调0.66元/m³(含此次上调的原水费0.08元/m³),由原来的自来水价格3.64元/m³调为4.30元/m³;非居民用水(工业、商业、施工用水)由原来的平均价格4.36元//m³调整为5.02/m³,新增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7.00元/m³。

注:以上自来水价格为终端销售价格,其中包含原水费0.60元/m³(此次原水费由原0.52元/m³上调为0.60元/m³)、水资源费0.12元/,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水1.00元/m³及非居民用水1.30元/m³。其中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均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设36名听证会参加人,采取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和由市民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消费者代表等方式产生。名单如下:

(一)听证人

    胡大鹏   区纪委监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福成   副主任

  价格科科长

黄廷勇   资环科科长

唐道勇   价格科工作人员

  价格科工作人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

    冯   重庆渝荣水务公司董事长

    李小平   重庆渝荣水务公司总经理

    冯前君   荣昌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熊海涛   荣昌区政协委员

    张   荣昌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察室主任

    吕   荣昌区网信办副主任

    郭大为   荣昌区高新区经济运行科科长

    张学军   荣昌区万灵山公司副总经理

    周胜波   荣昌区司法局文审科科长

    陈   荣昌区消委会秘书长

    黄丽娟   荣昌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张   昌元街道白象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郑   峰高街道城东供水协会法人

    唐泽平   昌元街道经发办工作人员

    杨正强   昌元街道桂花社区书记、人大代表

    谭大明   广顺街道办事处农服中心副主任

    王渝姣   荣昌区水利局水利建设中心主任

    关   荣昌区工商联工作人员

    熊   荣昌区信访办工作人员

    陈   荣昌区住建委供排水科科长

    张   荣昌区昌州街道经发办主任

    刘信龙   荣昌区昌州街道经发办工作人员

    冯金爽   荣昌区安富街道城建办工作人员

    李宇东   重庆宇东律师事务所主任

    赖   荣昌区昌元街道居民

    刘德秀   荣昌区昌元街道居民

    高丽君   荣昌区昌元街道居民

    谭顺华   荣昌区昌元街道居民

    李   荣昌区中华奥城居民

    敖同素   荣昌区迎宾大道居民

    朱建华   荣昌区学院路居民

    朱昌顺   荣昌区公园路居民

    喻文权   荣昌区仁义镇居民

    李正明   荣昌区广顺街道居民

    李源兴   荣昌区安富街道居民

    龙云建   荣昌区峰高街道居民

四、其他事项

(一)各听证会参加人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听证会上发言也可以将意见纸质件交区发展改革委A733办公室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请于1219:00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区发展改革委A7-7会议室签到处报到并参会。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全面落实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验两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距听证会召开当日,14天内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近期与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人员有接触的人员,均不参会。

    (四)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听证会召开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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