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度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安排和要求,为做好2022年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检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荣昌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区市场监管局协商,制定本实施方案。在2022年1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2022年区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的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检查,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1月15日前)。
1.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2022年以来由我委直接监管的招标项目(以标段为单位)及承揽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样表(附件1)格式,建立2022年区级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将有执法证的人员录入形成检查人员名录库,具体见附件2。
2.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制定2022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记录表(具体见附件3和4),并在区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开。
(二)印发检查通知(11月30日前)。
1.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本次检查对象为2022年在荣昌区开展招标代理的招标代理机构,数量为20家,全部纳入备选数据库,抽查比例为20%,抽查频次为一年一次。预计抽查4家。
检查人员按4名执法人员组成一个检查小组,每个检查小组负责检查2家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项目抽取,共8人,人员抽取后随机匹配检查对象,各检查小组的负责人在每小组抽取的两名执法人员中由委领导确定。
2.下发检查通知。在检查工作开始5日前,书面通知被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实施检查(12月10日前)。
1.召开检查工作布置会。检查组成员开展检查相关内容和要求学习和讨论,统一检查标准和程序及工作安排。
2.开展现场检查。各检查小组按照检查通知确定的时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等方式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活动,按照检查记录表所载内容逐项开展,做好对应记录。
3.汇总检查结果。各检查小组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后,于3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经签署后备案存档
(四)检查结果公开(12月15日前)。
在国家信用企业公示网官网公开本次检查的结果。
(五)发现问题的整改(12月31日前)。
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委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由具体责任科室负责督促整改或者实施行政处罚并跟踪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无故变更,确因故无法参加,应由本人说明情况,报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递补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小组成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更换抽取检查人员。
(二)各检查小组应严格按本次检查工作的规程开展检查,检查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小组现场检查工作,审核、交换和通报检查情况,汇总编制检查结果,起草检查报告。
(三)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应当向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
(四)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并附检查记录表和其他佐证材料。
(五)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对拒不配合检查工作或者抽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应做好记录,以便于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
(六)严守纪律。要求执法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徇私舞弊,对检查的情况应如实反映、汇报。对在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的,坚决调查处理,保证检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样表)
2.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名录库
3.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4.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样表)
序号 | 招标项目名称[以标段为单位]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地址 | ||
1 | XXX施工项目1标段 | XXX公司 | XXX | XXX咨询公司 | XXX | XXX |
2 | …… | …… | …… | …… | …… | …… |
3 |
附件2: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名录库
序号 | 姓名 | 所在部门 | 职务 | 执法证编号 | 执法领域 |
1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副主任 | 230020051 | 工程招投标 | |
2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科长 | 230020016 | 工程招投标 | |
3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科长 | 230020006 | 工程招投标 | |
4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作人员 | 230020030 | 工程招投标 | |
5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作人员 | 230020025 | 工程招投标 | |
6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副局长 | 230020010 | 工程招投标 | |
7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科长 | 230020017 | 工程招投标 | |
8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科长 | 230020011 | 工程招投标 | |
9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副科长 | 230020008 | 工程招投标 | |
10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副科长 | 230020026 | 工程招投标 | |
11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人员 | 230020034 | 工程招投标 | |
12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人员 | 230020028 | 工程招投标 | |
13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人员 | 230020040 | 工程招投标 | |
14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人员 | 230020031 | 工程招投标 | |
15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人员 | 230020027 | 工程招投标 |
附件3: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编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1 |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情况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一年承揽市级监管招标项目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 不超过总项目数的20%,且不超过5家招标代理机构 | 1次/年 | 实地抽查、书面抽查 |
附件4: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检查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机构全称)
检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以标段为单位])
检查类别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情况 | ||
执业条件 | 1 | 法人资格 | 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能力。 | 1.标法第十三条 2.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2 | 隶属关系 | 是否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1.标法第十四条 2.市条例第十三条 3.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3 | 营业场所 | 是否具备独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且与营业执照登记一致。在渝分支机构的相关授权和登记情况是否完善。 | 1.标法第十三条 2.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4 | 从业人员 | 是否拥有不少于15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 1.标法第十三条 2.国条例第十二条 3.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十二条 2.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5 | 信息登记 | 是否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填报信息并公开。 | 1.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6 | 内控管理 | 是否建立内部人员行为准则及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纪律制度并执行。 | 1.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招标组织 | 7 | 业务承揽 | 是否存在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情形。 | 1.标法第十二条 2.国条例第十三条 3.市条例第十二条 4.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十一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8 | 合同签订 | 是否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1.国条例第十四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9 | 业务转包 | 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借自己名义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或者存在转让、拆分招标代理业务。 | 1.市条例第十三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10 | 招标方式 | 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是否符合审批、核准的情形。 | 1.标法第十五条 2.国条例第七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11 | 招标文件编制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是否依规使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 | 1.市条例第十五条 2.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十三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12 | 招标文件内容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最高限价、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方法等设定是否符合规定。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是否载明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是否载明异议受理的渠道和方式。 | 1.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四十三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13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补遗答疑等信息是否依法公开。 | 1.标法第十六条 2.市条例第十四条 3.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十七条、二十条、二十一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14 | 时限规定 |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异议答复、澄清修改等与投标截止时间的间隔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 1.标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 2.国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等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15 | 排斥行为 | 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 1.标法第十八条 2.国条例第三十二条 3.市条例第十五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标中管理 | 16 | 投标限制 | 是否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者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 1.国条例第十三条 2.市条例第十三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17 | 开标组织 | 是否依法在交易场所组织开标,是否违法接收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 1.标法第二十八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 2.国条例第三十六条、四十四条 3.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等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18 | 评标组织 | 是否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是否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 | 1.标法第三十七条 2.国条例第四十八条 3.市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二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19 | 干涉评标 | 是否提供与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标准、方法、细则(采用电子招投标的,评标参数设置与评标办法不匹配),是否存在干涉资格审查或者评标。 | 1.标法第三十八条 2.国条例第四十八条 3.市条例第三十二条 4.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四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20 | 评标结果公示 | 是否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及相关信息。 | 1.国条例第五十四条 2.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六条 3.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七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21 | 中标确认 | 是否依法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 1.标法第四十条、四十五条 2.国条例第五十五条 3.市条例第三十五条 4.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七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标后管理 | 22 | 保证金收退 | 投标保证金(保函)收取和退还是否依规完成。 | 1.国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五条、五十七条 2.市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 3.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九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23 | 合同签订 | 是否依法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1.标法第四十六条 2.国条例第五十七条 3.市条例第三十六条 4.市招标监督办法第三十八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24 | 异议处理 | 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质疑),是否认真核查、依法处置、及时答复。 | 1.国条例第二十二条、四十四条、五十四条 2.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四十五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25 | 档案管理 | 是否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是否对招投标活动形成的资料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 1.市条例第三十八条 2.市招标监督办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26 | 义务履行 | 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是否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 1.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检查对象配合情况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一)拒绝执法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的;(二)拒绝或者不如实或者不按要求向执法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三)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 □是 □否 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
其他情况说明 | |||||||
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人签字盖章 | |||||||
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
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简称市条例,《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市招标监督办法,《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2.检查依据仅作简单列举,供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参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