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将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8月8日10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行政中心A7-7会议室
三、当事人和案由
当事人:四川锐丰泽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鑫
案由:在荣昌区2022年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燃气管道改造工程项目中涉嫌视为串通投标行政处罚案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3年8月7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受听证场地限制,本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5人,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者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2﹒旁听人员于听证会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为有效维护听证秩序,本次听证不允许站立旁听。
3﹒旁听人员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和听证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或发言、走动。
联系电话:023-61471361
特此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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