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燃气企业、城镇燃气安装企业:
为规范我区城镇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城镇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义及内涵。城镇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
二、燃气企业工程安装应该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燃气企业应该鼓励具备燃气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依法取得相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鼓励具备安装资质的企业跨区域开展工程安装和改造业务,促进市场竞争。燃气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经营范围内工程安装业务,或指定利益相关方从事燃气工程安装,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三、合理确定城镇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气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我区城镇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工程安装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根据安装类型分别按照《2018年重庆市市政定额》和《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定额》计价。
四、取消城镇非居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户费、接入费、入网费、通气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开通费、接线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
五、规范城镇非居民燃气安装工程施工管理。燃气工程安装参建各方要认真做好工程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燃气工程安装质量。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保障工程安装质量和供气安全,施工质量不符合供气要求影响供气安全的,须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或多次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纳入企业失信记录、市场禁入等措施。
六、推动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我区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放开由市场竞争形成,燃气工程安装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收费标准和价格构成等依据,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用户咨询,强化社会监督。燃气工程安装企业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上述指导意见,各企业应按照执行。相关主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城镇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领域执法,对各企业在城镇非居燃气工程安装及收费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发现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按照规定纳入企业失信记录。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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