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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739820015F/2022-00616
  • [ 发文字号 ]
  • 荣发改发〔2022〕82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7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区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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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燃气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市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中心城区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555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采暖季天然气价格销售价格

1.居民用气。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2.16/立方米、2.51/立方米、2.69/立方米调整为2.079/立方米、 2.429/立方米、2.609/立方米。

2.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为2.129/立方米。

3.低保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仍执行2.00/立方米。

4.非居民用气(包括工业、商业、集体、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62/立方米调整为2.55/立方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暂不调整,仍按现行价格执行,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元);车用L-CNG最高销售价格按车用CNG终端销售价格上浮不超过10%执行。

二、执行时间

非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41日至20221031日,其中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58日至2022127日。

三、工作要求

各公司要严格执行调价政策,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调价政策,做到政策知晓全覆盖,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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