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检查。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全区粮食收购企业检查10余次,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标准开展粮食收购,确保手续合法、质量安全、品质可靠。二是明公示。要求企业将粮食收购品种、质量等级、收购价格等内容在企业公示墙等显要位置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重检测。充分利用区储备粮公司实验室检验优势,与重庆市粮油质检站、永川粮油质检站等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比对实验8次,定期监测粮食重要指标,确保粮食达到铅≤0.2(mg/kg)、镉≤0.2(mg/kg)以及黄曲霉毒素B1≤10(μg/kg)等食安标准后方可入库。四是征民意。通过座谈交流、田间走访等方式听取农村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和普通农户的意见建议10余条,指导监督收购企业在收购过程中按质论价,保障农民和粮食生产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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