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对确认公民死亡未申报注销户口(见附件1)的,公安机关应当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后注销户口。请亲属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30日到荣昌区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逾期未申报注销的,公安机关将依规办理户口注销。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2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联系电话:023-61479157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29号
特此公告。
附件: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名单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