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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00934175XR/2023-0004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公安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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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第一,打击犯罪,依法对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行镇压、制裁、控制与改造。第二,维护治安稳定,依法对各种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实行预防、发现、纠正和查处。第三,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对国家赋予的涉及国家与公民利益的各种国家行政事务实施组织、管理、指导与监督的社会职责和功能。第四,服务人民。服从人民的意志和需要,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做人民的公仆和卫士,为人民为社会提供全面服务。

(二)机构设置。荣昌区公安局设置46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4个、执法勤务机构17个、监所管理机构3个、派出所22个。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742.45万元,支出总计27,742.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7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办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办案业务支出、百日清查行动、二十大安保维稳、疫情防控等执勤勤务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74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4.0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办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42.4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742.4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08.7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办案业务支出、百日清查行动、二十大安保维稳、疫情防控等执勤勤务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319.35万元,占76.8%;项目支出6,423.10万元,占23.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调整预算资金,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742.4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8.7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办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办案业务支出、百日清查行动、二十大安保维稳、疫情防控等执勤勤务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4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4.0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办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5.88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2021年政策衔接工作后,追减原年终目标考核及公务员平时考核。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4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7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打击跨境赌博、网络电信诈骗等办案业务支出、百日清查行动、二十大安保维稳、疫情防控等执勤勤务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5.88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2021年政策衔接工作后,追减原年终目标考核及公务员平时考核。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调整预算资金,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3,564.54万元,占8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7.25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2021年政策衔接工作后,追减原年终目标考核及公务员平时考核(2)教育支出109.11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数据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91.36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72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5人、退休6人、调出3人、辞职1人,净减少5人,人员变动导致社保缴费变化

(4)卫生健康支出1,109.10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医疗保险缴费变化

(5)节能环保支出52.1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老旧汽车淘汰补助资金年初无预算,本年根据全区生态环境“以奖促治”工作开展,追加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1,216.17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07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规范公积金缴存基数导致缴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1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5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7.66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标及按政策在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医疗缴费等。公用经费6,36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68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万灵、昌元、双河、吴家派出所办公用房租赁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5.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57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一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下降;二是本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0.76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7辆,二是部分执法执勤车使用年限久、车况较差,运维费增加,三是打击跨境赌博、网络电信诈骗等办案业务用车、百日清查行动、二十大安保维稳、疫情防控等执勤勤务用车运维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186.45万元,主要用于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7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7辆执法执勤车使用年限达12年及以上,车辆严重老化且车况极差,无法正常使用,影响执法执勤安全,年中经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更换购置7辆执法执勤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6.3万元,增长10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6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办案业务、日常巡逻防控、安保、武装检查、各类专项行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7.35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38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部分执法执勤车使用年限久、车况较差,运维费增加,打击跨境赌博、网络电信诈骗等办案业务用车、百日清查行动、二十大安保维稳、疫情防控等执勤勤务用车运维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6.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到我单位调研、联系公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66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9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国、全市相关检查接待支出增加,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办案协作单位接待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7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32辆;国内公务接待107批次71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76元,车均购置费26.64万元,车均维护费2.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数据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7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民辅警战训外出集中战训减少,轮值轮训由区局自行组织,节约了培训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3.7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68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万灵、昌元、双河、吴家派出所办公用房租赁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4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5.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3%。主要用于采购电子防空圈电子围栏设备、新建派出所办公家具、执法执勤车辆、电瓶巡逻车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4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9项,涉及资金11682.03万元。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城区道路标志标线经费、反诈工作经费、现场足迹采集仪设备经费、禁毒教育基地运行维护费、荣昌区公安局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等9个重点项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等40个一般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预算执行金额共计6154.1万元,占本单位预算资金项目总额的52.68%。绩效自评得分90分以上24个、得分80-90项目的7个。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及手续,各项资金使用规范且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在不断提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本单位共公开重点专项7项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等一般项目40项,涉及资金11540.37万元。

2公开内容。

详细附表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1)交通违法行为奖励项目,主要问题是预算资金执行率低。在奖励案件起诉数、案件奖励人数与预算绩效目标差距较大,因本年度交通违法实行有奖举报奖励案件减少,支出减少,下一步采取加大交通违法犯罪宣传力度,扩宽举报奖励途径等措施改进。

(2)司法救助人员经费项目,主要问题是预算资金执行率低。本年度对办理案件进行评估,无法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在救助人数方面未完成预算绩效目标,下一步将扩大案件审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司法救助。

(3)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两年内支付完成,通常于年中下达,时间较为滞后,故本年在破获刑事案件、查处行政案件方面与预算绩效目标差距较大。下一步将加强与财政沟通,加快落实资金到位,确保资金使用进度。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或政策。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程一

联系电话:023-61479199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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