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供办发〔2025〕9号)和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函》(荣农函〔2025〕182号)文件精神,根据实施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和验收结果,按照标准进行资金补助,经区供销合作社研究,现将补助金额公示如下:
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绿果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648798元
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117789元
重庆市荣昌区清升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787142元
重庆市荣昌区清江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146437元
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佳果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429834元
公示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月13日(共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对项目评定中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进行举报。
举报受理机构:区供销合作社
举报电话:(023)61471607
地 址:荣昌区农业大厦6楼615室
重庆市荣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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