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供销合作社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 索号 ]
  • 19500226MB0W88830A/2020-0000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 2020-06-2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供销合作社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6-23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宣传、贯彻中央、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对社属企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

二是按照区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三是指导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是整合设施、网络、人员及经费等优势,拓宽经济领域,创新营销方式,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培植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工业品、农产品营销实体,提升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坚持开放办社的原则,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吸收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入经济联合体,强化经济纽带作用,达到互利共赢,壮大自身实力。

六是协调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七是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实施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八是区合经社负责烟花爆竹的零售布点、经营管理,负责完善购销管理机制,做好统一归口经营工作。

(二)单位构成。我社是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领导的一个参公事业单位,根据荣编〔2015〕92号文件精神设有办公室、合作经济科、财务资产科、安全信访科四个内设机构,主管全区供销合作事业。现有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4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4人(其中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28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47万元,比2017年减少6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47万元,比2017年减少61.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局发放,不在基本预算中,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及机关遗属生活补助,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2017年增加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7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供销社综合改革增加了公务接待开支和公务车改革制度减少出车量。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54万元,增长14.3%。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 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培训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等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没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人尹裕影    联系方式18983980992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10、联系人名单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