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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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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供销合作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政府、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综合各管理机构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3年,我社在重庆市荣昌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4条,其中财政预算决算3条、政策文件1条。及时公示应公开内容,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社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重庆市荣昌区供销合作社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绝不转载未核实确认的消息和涉及敏感内容的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精心安排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了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用,落到实处,我社及时进行部署安排,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同志协同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社并无自主研发的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使用荣昌区政府提供的集约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专人会同其他科室、单位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任务,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承办单位及公开形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按照有关要求,对行政职能、职责范围、服务项目、办事纪律、廉政勤政制度进行了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3年,荣昌区供销合作社的政府信息通过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多样化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社积极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图表、动画、视频等媒体形式运用较少,部分政策信息专业性较强或内容分散,群众不好查、不好懂,在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社将坚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增强信息公开多样性和创新性上下功夫,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深化“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强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优化查询及浏览功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交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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