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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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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0-11-13
  • [ 发布日期 ]
  • 2020-11-1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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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日期: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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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荣委发〔201835号)要求,形成《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及《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荣委发﹝2018﹞35号)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各部门责任,积极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机制,于2019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荣昌区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完善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资产清查和资产盘活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同时,区财政局会同区国资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不断提高报告质量。

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3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印发了《荣昌区国有企业转型做实改革计划》,进一步明确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

(二)规范资产管理。一是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国资委联合印发《荣昌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国有闲置资产开展合作经营的方案(试行)》,提高了国有闲置资产利用效能。二是区财政局印发《关于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函》,要求各单位把资产的配置、使用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清理登记、处置审批、出售出借、购置使用等日常监管行为。三是区国资委印发《关于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将各区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考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区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规范区属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监管的指导意见》,规范和督促区属国有企业清理、整改参股投资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保障国有资本安全。

(三)加强信息管理。一是经过三次大的升级完善,建立了全国联网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实现资产管理三个“全覆盖”,即资产报表和查询分析事项全覆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环节全覆盖,大型资产重点变动监管全覆盖,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基础数据库正在不断完善。二是20192月开始推行国有资产月报制度,增强资产动态管理,定期收集和分析国有资产情况,进一步推动了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

三、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2019年度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全区一级国有企业13户(含2户金融类国有企业),其中:区国资委监管的区属国有集团公司3户、公益性项目建设企业2户、其他一般区属国有企业6户;区财政局监管的国有金融企业2户。年末职工人数2856人(含保安物业人员),全年工资总额1.07亿元。2019年末,区属国有企业(含金融类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43.43亿元,增长21.54%;负债总额415.24亿元,增长36.21%企业所有者权益228.19亿元,增长1.63%;营业收入37.81亿元;净利润2.38亿元;缴纳税费4.85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2019年末,全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数570个,其中:行政单位154个、事业单位416个;编制人数13902人,实有人数12641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6亿元,同比增长22.4%(其中:流动资产31.54亿元,占29.75%;固定资产18.26亿元,占17.23%);负债总额24.17亿元,同比增长14.64%(其中:流动负债21.16亿元,占87.53%;长期借款2.36亿元,占9.76%、长期应付款0.3亿元,占1.23%);净资产总额81.83亿元,同比增长25%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一是土地资源。全区各类土地资源面积11.77万公顷,其中:国有耕地面积5.83万公顷、林地面积2.69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0.97万公顷、村庄用地面积0.6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33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0.6万公顷。二是水资源。全区年平均径流量为4.69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434mm,人均地表水资源量约为551方,分别占全国、重庆市、渝西12区的1/41/32/3左右,属于重度缺水地区。全区共有大小河流151条,水库94座。三是森林资源。国有林地面积464.6公顷,主要分布在岚峰林场,活立木蓄积量9万立方米,年产木材100立方米。林场现有大面积成片的松树林、杉树林、楠木林等乔木林,还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黑桫椤、银杏等,现存珍稀树种较少,仅有野生楠木、野生香樟、黑桫椤、金毛狗。目前林场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有国家级公益林117.24公顷,地方公益林387.09公顷,商品林44.31公顷。四是矿产资源。全区共发现9种矿产,主要为煤、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陶瓷用砂岩、陶粒用粘土、砖瓦用页岩。探明并有一定储量的矿产资源有6种,其中:煤炭储量2.28亿吨、建筑石料用灰岩417.78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168.46万立方米、砖瓦用页岩58.18万立方米、陶粒用粘土470万吨、天然气储量50亿立方米。

四、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一是违规征占用林地。区林业局依法对四川生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俪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个人)修建道路及园区时违规征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543万元。二是非法占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重庆市巍业茶叶有限公司、重庆市加喜实业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个人)修建厂房、停车场时非法占地31.8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拆除地上构筑物、罚款29.18万元。三是无证、越界开采。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重庆雷茂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护安建材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个人)无证、越界开采建筑用砂岩、煤矿32.46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58.3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件。四是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8件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31.5万元,依法移送行政拘留1件。

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强化。

国有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有序推进。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区县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9112号)要求,全力推动国企国资优化监管和改革工作,启动了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做实工作,积极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参股投资管理,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全面完成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妥善处理了惠荣公司等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加强了国有企业干部选拔和党组织的建设。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深化。

1.夯实基础工作,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做好国有资产年度编报工作。细化编报流程,严格基础信息和资产数据审核,分析重大变动数据,做实资产盘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二是不断完善资产管理配套措施。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提高资产管理成效。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严格审核公务用车编制;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按照审批、处置相分离的原则履行审批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9年,审核基础设施资产升固26项、4.38亿元;审批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划拨、捐赠)72批次。四是为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做大做强国有资本,于201912月将我区16个行政事业单位所属118处经营性房地产(价值0.96亿元)转让给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由国有企业综合配置。

2.摸清资产家底,落实审议意见。针对《重庆市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审议意见,以“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为基本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区资产清查工作,清理核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并聘请中介机构深入资产清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仔细排摸,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专门工作小组,对历史遗留问题追根溯源,着力整改了一批账实不符、管理不规范、产权不明、紧闲共存的问题,并对相关单位提出加强使用环节管理、完善责任制、建立内控制度的工作要求,堵塞管理漏洞。如:峰高初级中学、清江镇中心小学等10个单位及时对账实不符进行了整改;明晰了荣昌中学教师集资楼权属问题;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派出所等单位通过新(改)建、医院之间调剂等方式缓解单位用房紧张问题;将城区医院、学校等单位更新下来的设备设施,调剂到部分镇街再次利用。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优化。

1.完善开发格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一是2019我区共获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270亩,供应各类建设用地4891有效保障了全区工业、道路、教育及环保等重点项目用地。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取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做到年初计划用水、年终进行用水总结。三是通过新(改扩)建林区森林防火公路及标准化防火检查站、升级防火监测预警系统等方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四是加大关小扶大力度,新设生态红线、濑溪河湿地公园、高速公路和铁路可视范围等禁采区,有效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

2.改善生态环境,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一是区委、区政府印发了《荣昌区濑溪河流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完成整治2445个重点专项环境问题;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镇街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全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镇街为93.3%二是统筹控制交通污染,深度治理工业污染,淘汰更新柴油车235台,处罚尾气超标车146辆,改造及淘汰5台燃煤或生物质锅炉清洁能源;三是严格落实“土十条”要求,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等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还在渐进提升之中,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防范化解国企重大风险任务艰巨,国资监管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较差及盈利能力较弱,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实体化转型任重道远;企业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还本付息和建设性项目支出压力大。二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不尽规范,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夯实加固。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往来账款长期不清理不催收,逾期账款金额大。三是自然资源监管部门较多,需进一步加强协作。我区属于重度缺水地区,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都不丰富,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耕地、林地、水资源等面积不断减少,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压力较大,科学地管好用好自然资源,需各监管部门联合联动,统筹考虑自然资源生产功能和生态功能,实现自然资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启动新一轮改革计划,整合资源做强做优。一是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关于深化区县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做实改革,推进区域内资产资源向区属国有企业集聚,用活用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经营性资产,发展实体产业做大规模,确保国有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二是进一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借智专业机构提出的产业布局规划,以市场化、专业化手段加强同质化或关联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2.维护国有资本安全,优化路径规范投融资。一是持续梳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点,瞄准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找准监督协同结合点,构建国有资本全链条监督体系。二是转变政府重点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路径,加大项目包装力度,积极推进政府债和PPP融资模式,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去行政化、去平台化。稳妥防控国企债务风险,引导企业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一是完善制度。根据市财政局即将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修改完善我区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日常管理工作。二是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降低国有资产配置成本,保障单位充分履行职能职责的同时,提升资产的管理效率。三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决不能让大量国有资产闲置、流失、浪费”的要求,创新闲置资产盘活运营的方式,探索利用租赁、兼并、拍卖、对外投资、企业托管等方式盘活资产,加强对土地、房产、门市等经营性闲置资产的科学管理、保值增效,使闲置国有资产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通过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搭建多渠道学习和交流平台,强化资产管理等同于资金管理意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2.把握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契机,解决遗留问题。一是增强工作主动性,压实各单位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就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整改落实,在区人大的领导、帮助和支持下不断提高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是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深入调研,划清责任,认真开展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集中力量理顺权属关系,为盘活利用国有资产提供前提条件。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注重管理实效,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尽量利用闲置地,盘活存量土地。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二是做好水资源调查评价,切实摸清我区水资源分布、水资源供水能力等情况,科学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计量设施的效果,做好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水资源费的征收相关工作。三是认真执行“七落实”管护责任制度,坚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防火工作万无一失。四是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已经启动,在严守国土空间“三条红线”的前提下,继续优化开发全区矿产资源。严格执行矿山规模准入制度,新建矿山必须为中型及以上矿山,力争到2020年年底全区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50%

2.强化法治观念,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自然资源的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公开非法侵占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典型案件的处置情况,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法的行动自觉。二是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乱砍滥伐、违法取水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失,有效维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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