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推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网重庆荣昌供电分公司:
近年来,由于违章用电、不当用电等行为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村安全用电水平(城镇住房普遍已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减少、杜绝人身触电伤亡、电气火灾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规范》、《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条例》 等法规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四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的规定,决定在全区推行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又称漏电保护器,是指电路中带电导线对地故障所产生的剩余电流超过规定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居民家中安装第三级漏电保护器、投入少(购买漏电保护器价格约50元左右)、效果好,能够有效防止用户人身触电伤亡、电气短路引发火灾等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电网企业技术支撑、用户出资原则,加大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隐患整改,2019年农村居民用户漏电保护器安装率达到30%,力争达到60%,显著提升农村用户安全用电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供电企业:加强安全用电宣传,依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标准,加强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检查,提出用电安全隐患整改建议。组织专业电工按批次计划免费为农村居民安装漏电保护器。
(二)电力用户:自行出资购买合格漏电保护器并委托专业电工安装,提高用电安全性,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镇(街):发动村、社宣传安全用电知识,推动漏电保护器安装工作,为安全供电用电提供便利环境。
(四)区经济信息委:协调解决安全用电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危害安全用电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摸排、计划制定阶段:5月。
工作内容:完成农村居民用户第三级漏电保护器排查、到户宣传工作及工作计划制定。
责任单位:各镇街及供电企业。
(二)安装阶段:5-8月。
工作内容:完成计划内农村居民用户的第三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投运及表后线整改。
责任单位:各镇街及用电责任主体。
(三)检查验收阶段:9-10月。
工作内容:完成已安装第三级漏电保护器的农村居民用户检查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供电企业。
(四)整改阶段:11-12月
工作内容:督促相关农村居民用户对第三级漏电保护器及表后线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各镇街、供电企业及用电责任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各镇街要动员村社加强用户信息收集反馈,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区经济信息委、区供电分公司,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三)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施工过程管控,做到施工文明、质量可靠,属地供电营业所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各镇街组织村社积极配合,大力营造农村安全用电氛围,普及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
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联系人:区经济信息委周继进,联系电话:61471505,区供电分公司张俊耀,联系电话:1502322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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