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做好区、市、国家三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培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荣经信发〔2020〕35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
(一)申报条件。
1. 重庆市荣昌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所建立和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软件企业年销售额放宽到1000万元)。
3. 企业在本区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4. 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5. 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万元,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6. 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0人。
7. 具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和检测等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8.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认定的程序及要求。
1. 申报程序
申请2025年荣昌区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认真编写《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5),并将所有申报资料胶装成册,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盖章后,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份),于2025年10月8日前上报区经济信息委科学技术科(区行政中心A418),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
2. 认定程序
对申请区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区经济信息委将会同区科技局在材料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实地审核,按相关程序确定2025年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并授牌。
二、申报评价
(一)评价范围。
已获得区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其中2024年区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不参与本年度评价;已升级认定为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不再参与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
(二)评价程序。
1. 申报程序。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当年评价通知要求,填写《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见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5)并将所有申报资料胶装成册,经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签字同意并盖章报。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份),于2025年10月8日前上报区经济信息委科学技术科(区行政中心A418),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
2. 认定程序。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共同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按照《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三),对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评价,核查方式包括召开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审核并确认评价结果。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附件:1. 《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 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 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4. 《荣昌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5. 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
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日
(联系人:杜静、肖政;电话:61471495;邮箱:3237289868@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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