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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0093412667/2023-0000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交通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局关于2022年交通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日期: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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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局

关于2022年交通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2年,荣昌区交通局持续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要求,结合荣昌交通工作实际,现将交通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利用集中学习日组织系统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6次。二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区委党校老师在交通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学习其核心要义及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不断提升交通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三是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开展集中宣传,制作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印发宣传册、宣传环保袋,在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开展“我到小院讲一课”活动,走进盘龙镇昌州村黄家小院、拱桥村瓦店子小院,向群众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册和宣传环保袋,引导农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重庆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根据市交通局、区司法局工作要点,结合荣昌工作实际,及时印发《2022年荣昌交通法治工作要点》(荣交党发〔202216号)、《2022年荣昌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荣交党发〔202217号),对全年法治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开展述职述法。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荣昌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印发《交通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二是利用集中学习日集中学习《交通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组织系统人员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题培训,规范有序开展审查工作。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印发《关于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荣交党发〔20224号),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区交通局“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按要求向社会征求意见,组织专家或者机构进行论证并记录,对反馈的意见及时处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签订、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意见建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跨省通办”、“一照通办”、“全渝通办”等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及时领取发布电子营业执照,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2年,在市网审平台办理许可件451件。二是充实服务力量,择优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年轻工作人员充实到行政审批窗口中,并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件效率。三是提增办件速度,大力推行“渝快办”“一网通办”等平台运用,电子证照全面推广,自主办理服务不断扩增,信用“红黑名单”实施增速,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四是严格考评考核,从工作质量、工作纪律、文明服务、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量化考核,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服务行为,有效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六)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加强交通信用信息归集、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信用承诺宣传教育力度,普及信用知识,引导市场主体实施信用承诺制,提高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2022年,区交通局在“信用荣昌”平台上及时公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150条,行政强制信用信息24条;实行首违告知承诺制及普法告知承诺制案件8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13件;采用信用承诺制办理许可件94件;在办理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工作中,查询“红黑名单”8630次,触发10次,反馈10次。

(七)巩固和深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关于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荣交便笺〔202239号),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及工作措施等,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2022年,及时处理回复12328监督服务电话收到的关于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执法等投诉举报类电话9个。持续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深化执法为民实践活动,开展基层执法站所(队)开放日、接待日活动,增进执法队伍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协调解决困难诉求,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

(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市交通局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本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更新后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严格执法队伍管理,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日常学习等工作,认真落实市执法总队以考促训等工作。三是推进“四基四化”建设,严格执行《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执法执勤用车、执法执勤用船艇标识,确保执法形象权威、统一、规范。四是积极联系开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将本部门执法案件办理纳入系统上线运行。建成启用芦蒿山超限超载动态监控非现场执法点,加大视频监控、仪器定点监测等技术手段运用力度,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九)加强系统内部执法监督。一是印发《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荣交便笺〔202211号),制定《交通现场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计划》,督促局属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全年共开展执法督查12次,抽查评查案卷420卷。二是按市交通局2022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满意度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结合“评价指标”开展自评自查,查漏补缺,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荣交发〔202222号),在规定时间要求内有序推进案卷评查、问卷调查、资料查阅等各项工作,并组织召开情况通报会,向受检单位通报反馈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等。

(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等开展调研活动,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两代表一委员”、各界代表和群众的监督。2022年收到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提案共91件。其中,人大建议65件(主办48件、协办17件)、政协提案26件(主办14件、协办12件),均已全部答复。及时处理各类来电来信来访,在支队处罚室、超限检测站(点)、高铁站交通执法亭等线下场所设置意见箱7个,并公开举报电话。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出庭应诉率100%

(十一)抓好普法宣传。全面实施《荣昌交通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持续利用客、货运站场,公交车、出租车、码头以及超限检测站点等阵地,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并通过案例向群众宣传各项政策,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2022年,我局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场,提供现场咨询服务2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5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30块,悬挂宣传横幅47条,利用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73条,在交通运输领域持续营造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二、2023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荣昌交通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市、区关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等重要工作。不断完善交通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完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严把执法队伍新进人员准入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2021—2023年)》,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落实《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荣交便笺〔202211号),结合分管领导每月、重点节假日定期对各执法站(点)开展例检,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月计划、季度法治工作督查计划,听取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对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查、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联合执法。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与区交巡警、市政等单位联勤联动,强力打击超限超载、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非法载客、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为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活动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加强交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交通行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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