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至四川自贡高速公路(重庆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公开重庆荣昌至四川自贡高速公路(重庆段)有关环评信息,并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荣昌至四川自贡高速公路(重庆段)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
4、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约27.875公里,全线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峰高枢纽互通至清江互通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清江互通至川渝界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二、建设项目路线走向
路线走向:项目整体呈东西走向。推荐方案K线路线起于峰高街道东侧峨眉村连接G85成渝高速公路,后经直升镇南侧、双河街道北侧、清升镇,经清江镇设清江枢纽互通与既有潼南至荣昌高速公路交叉,终点止于清江镇河中村接永川至自贡高速公路四川段。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本工程的建设影响为施工期的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及水土流失等。
2、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植被破坏等。
3、本工程对水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沿线水体造成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项目在建设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其影响和风险可防可控。只要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可使本工程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使工程开发活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安徽建工集团(重庆荣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天正路6号
电 话:023-65868278
联 系 人:陈工
邮 箱:549603535@qq.com
(2)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号
电 话:023-62653335
联 系 人:任工
邮 箱:570404729@qq.com
八、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其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lJNDFf9P1SFSchnhWueJg?pwd=cm94
提取码: cm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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