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教委机关重要政务、事务;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全局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负责文电、印章、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大决议事项的督查督办;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以及修志工作;牵头区对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机关科室人员任免、调配、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公务接待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秘书科。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研究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教育调研工作,负责全局性教育决策研究;拟订全局性重要文稿,负责新闻发布、综合性教 育信息和外事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宣传工作,收集和处置涉教舆情;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牵头开展教育系统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研究本区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在区财政总预算内,安排教育专项经费,指导、协调学校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工作;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以及学校收费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组织人事科。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牵头拟定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和实施区委教育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负责区委教育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工作;在人事编制规定范围内,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教职工调配、教师招聘、考核、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区管干部除外)的考核、选拔、任免、交流以及培训工作;参与学校区管领导干部的考核、推荐工作;负责审核教职工退休及退管工作;负责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区教职工档案的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战相关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基础教育的教学指导文件,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常规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课程计划、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校的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民防教育、环境教育、禁毒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教育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保教工作,负责全区幼儿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考试、学籍管理、中小学毕业证书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大学中专招生工作。
(六)职成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管理指导工作,指导相关教育教学改革、基础能力、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和水平考核工作;负责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结合, 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机构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监管、协调全区民办教育;统筹管理、协调全区成人文化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牵头幼儿园等级评定,学生转学、休学手续办理,普通话等级测试,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职业培训以外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职业培训以外实施非学历教育。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贯彻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统筹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负责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研究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牵头统筹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七)德体卫艺科。负责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和关工委工作; 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卫生保健、防疫、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和课外文艺活 动;组织、管理区级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设施建设及器具配置;牵头学校的食堂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军训工作。
(八)督导室(挂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开展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镇街和相关部委办局落实教育优先发的履职情况;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
(九)规划建设科。制定全区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学校制定校园规划;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实施校舍场地修建、维修、改造、排危等工作及其安全管理;指导教育系统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管理学校后勤工作,探索和建立学校后勤管理运行体制机制;指导教育系统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
(十)安全稳定科。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安全防范体系,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牵头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和邪教防范与处置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协调处理信访稳定突发事件,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有关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参与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