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程序】
一、了解政策。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阅读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明确认定的人员范围、时间安排、认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申请人须核实自己应该参加的认定批次、现场确认区县,确认无误后再参加体检,因报错批次、选错现场确认机构或误判其他认定条件导致的体检结果不被认可等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网上报名。根据认定通知中的时间安排,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准确填报各项信息。
三、准备资料。网报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认真查看认定注意事项,逐一对照检查认定申报信息、资料是否准确、完备,明确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等,不明确的事项务必通过专用QQ群(荣昌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854054946)咨询清楚。
四、上传认定材料。从2023年9月起,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全部采取全程网办的方式,不再进行现场确认,认定人需在报名系统上传认定材料。认定材料要求如下:
(1)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①高校学历,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申请);
②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扫描件1份;
③港澳台学历,提交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④国外学历,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3)户籍证明材料:①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1份;
②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1份(包含签注页);
③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证明1份;
④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1份。
(4)其他材料: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扫描件1份。
五、照片。申请人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确认通过后,需在7月4日之前邮寄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至荣昌区教委(或现场送达区教委204办公室),照片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为相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六、体检。申请人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确认通过后,需在规定时间(6月10--6月20日)内完成体检(节假日不体检),申请人可自行、就近选择户籍地、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等任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相关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直接与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申请人不得自行携带、提交,否则体检无效。
特别提醒:申请人需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确认通过后再参加体检,体检表内申请认定区县(确认点)一栏与网上申报确认点需填写一致,如因申请人个人填写错误导致认定机构未及时收到体检报告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体检报告仅限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七、查看结论。根据认定通知中的时间安排,登录指定的网址(http://www.jszg.cq.cn)查看认定结论。
八、证书领取。申请人可在认定系统内选择邮寄或自取证书,选择证书邮寄,认定机构将在7月22日-7月24日,通过邮政到付的方式邮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需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收件人信息,如因收件地址错误等原因导致遗失或退回,由申请人自行负责;选择证书自取,需申请人在7月22日-7月24日内在区教委204办公室领取,逾期将不再受理。
【重要提示】
(一)请申请人在申报前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文件、工作通知,了解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等相关要求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如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确认范围,或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认定不能完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须本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系统进行申报,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上传清晰规范的《个人承诺书》,正确选择申请地类型,否则不能通过认定,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务必核实申报信息,准确填写。如:最高学历和毕业时间须填写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和时间,不是现在还在攻读的学历和时间(只能参加6月批次认定的应届生除外);简历须写到“至今”,时间必须连贯,不交叉不重叠,应届生填高中、大学两段经历,不要单独填实习经历,往届生从当前时间往前倒推两段学习、工作或待业经历;“是否在校生”选择“是”的,工作单位填“无”,现从事职业填“学生”,专业技术职务填“无”;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等等。如因申报信息错误不能完成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电话(023)46787041,QQ群854054946
【证明模板】
(一)学籍档案证明模板(非荣昌户籍在读研究生、本专科学生用已取得的学历在现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时需要)
学籍档案证明
兹证明:姓名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系我校XXXX级XXXXXX专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生,该生于XXXX年XX月入学,学制X年,目前在校就读,该同志学籍档案于XXXX年X月起在我单位管理(存档号:XXXXXX)。
经查档案,该同志有/无犯罪记录(如果有,须填写时间地点犯何罪)。
院校名称:(公章)
二、
档案管理负责人签字: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