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学校: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渝教师函〔2023〕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现就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2023年1月10日—2月10日。
培训对象:各级各类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小学班主任。
二、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三、培训方式
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寒假教师研修”专题的组成部分,面向各级各类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小学班主任和高校辅导员等特定对象,并要求其全员参与。
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专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符合条件的教师选择该板块,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完善个人信息,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5节课程的学习,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每节课程学习结束后,教师须完成答题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时。按照教师实际学习时长记录教师学时,发放学时记录证书,由各区县按规定计入教师培训学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维护师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负责人,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动员部署。要做好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中小学班主任的摸底、组织,动员和督促教师参加学习,确保底数清楚、应培尽培。要将平台课程与教师工作、生活、学习实际结合起来,组织各类线上线下研讨交流活动,深化教师学习效果。
(三)做好支持服务。要及时总结应用平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优化工作举措,为教师学习提供支持服务。要随时跟踪了解教师的学习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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