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实施细则》(渝教财发〔2017〕20号)要求,我们拟对符合条件的助学贷款借款人开展还款救助工作,还款救助资金将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向被救助人发放。
现对以下还款救助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信息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反映人需实名反映问题,对反映情况真实性负责,并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和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匿名反映的问题,若无详细、具体的事实,或虽有事实,但无法调查的,一般不予查复。
区纪委派驻区教委纪检组,联系电话:46783975;
区教委安全稳定科,联系电话:46783617;
区教委资助中心,联系电话:46780271。
附:荣昌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名单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2023年9月)荣昌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名单.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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