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教委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教育领域 > 义务教育信息公开 > 学生管理 > 优待政策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70B/2023-0014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教委
  • [ 有性 ]
2023年联招降分佐证材料要求
日期:2023-08-21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2023年联招降分佐证材料要求

降分对象:联招或兼报联招考生。

学校是学生降分佐证材料收集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收集并按顺序整理好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制件,学校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原件和复制件报区教委复审,复审合格后,原件退还家长,编号整理好复制件,报市中招办再审。佐证材料要求:

一、少数民族降分

今年少数民族降分佐证材料坚持3个一的原则:

1个一:学生本人户口页上盖有派出所公章(公章而非私章)且印章清楚,只需提供一张学生户口页复制件即可。

2个一:学生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并且户口属重庆市,只需提供一张学生身份证复制件(正反面)即可。

3个一:若本人户口页上无公章且没有居民身份证件,请提供一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户籍信息证明(加盖公章)即可。

注:复制件请使用扫描或拍照打印件,字迹、印章清楚。

二、归华侨台考生降分

侨胞:凭市侨办盖有公章证明和侨胞子女本人重庆籍户籍或身份证件(材料要求同少数民族降分佐证材料)。

台胞:凭市台办盖有公章证明、学生本人台籍户籍或身份证件和出入大陆有效通行证件。

三、英烈模及军人(含消防)子女降分

公安英模烈士和现役军人等子女的降分佐证材料及要求,由学生监护人直接与市警备区和市公安局对接;学校不收集佐证材料也不登记造册(即不属学校和区县报送材料之列),只负责通知学生监护人自己联系警备区和市公安局即可。联系单位如下:

公安英烈模等:学生监护人自己对接重庆市公安局政治处。

军人(含消防):学生监护人自己对接重庆市警备区政治处。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