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和 村造•清江共享农场2个区级科普基地的通知
根据《荣昌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试行)》(荣科发〔2020〕4号)的规定,科普基地实行“竞争入选、达标认定、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经研究,决定撤销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和村造•清江共享农场2个区级科普基地。
附件:2022年重庆市科普基地撤销名单
重庆市荣昌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荣昌区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2年9月26日
附件
2022年荣昌区科普基地撤销名单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科普基地
村造·清江共享农场科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