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动医学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区医学领域科研水平,为医学研究提供科技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荣昌区2023年社会事业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方向:疾病控制、临床治疗协同科学研究;新药、疫苗及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开发;生物安全、快速检测、疾病筛查等检测方式创新研究;重大疾病诊疗、传染病防治、心理疾病预防、疫苗接种等基础研究;妇科、儿科、老年病、慢性病等基本健康诊疗研究;远程医疗、“互联网+”家庭医生的创新模式研究;中医药传承、诊疗以及养生产品的开发与研究;公共卫生防疫领域技术研究。
支持对象:以区内各医院为主,支持各医院联合开展研究。
成果形式:主要为论文、研究报告等。
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项目类别个数及资助强度:1.指令性计划10个,资助强度为0.5万元/个;2.指导性计划:80个。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我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等。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匹配经费的能力。
(三)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我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荣昌区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在我区内实施。
(四)项目主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成项目的能力,无逾期未结题的科技项目,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相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主持申报的区级科技项目数不超过1项,项目组成员参加在研的区级科技项目数不超过2项。
(二)项目申报书中的绩效指标要做到量化、可考核。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绩效指标。
(三)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人、财、物、设备设施等基本科研保障。
(四)项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研发人力成本、研发活动支出,研发所需仪器设备等保障类支出原则上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科学研究成果报告中引用他人著作原文应注明出处,采用数据应注明来源。引用他人著作不得超过全文的10%。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
(六)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要求填写《重庆市荣昌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七)申报时限:2023年4月14日前将立项申请书一份交区科技局社会发展科(区农业大厦19-6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964619101@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重庆市荣昌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0日
(联系人:吴明惠,马礼昊;联系电话:85265603,85265601)
附件
(医疗卫生类)立项申请书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盖 章)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起止日期 |
年 月 至 年 月 |
填报日期 |
年 月 |
重庆市荣昌区科学技术局
二〇二三年
填 报 说 明
1.凡申报重庆市荣昌区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需填写此立项申请书。
2.立项申请书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经项目组织部门或主管部门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区科技局,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964619101@qq.com。
3.立项申请书所列内容都要据实填写,简明扼要,外文名词同时用外文和中文表达。
4.立项申请书中未列但需说明的内容可加附页,相关技术文献、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作为附件一同上报。
5.立项申请书一律要求用A4纸打印,否则不予受理。所申报材料恕不退还,请注意留底。
一、基本信息表
二、项目主要指标
1.必要性(含对同行业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 |
2.创新性(含可能获得的成果、知识产权等)
|
3.绩效性(含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经费预算
1.进度安排(原则上不超过1年)
2.经费预算(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科 目 |
预算数 |
科 目 |
金额 | |
1.单位自筹 |
(一) 直 接 费 用 |
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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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科技局拨款 |
2.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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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资金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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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燃料动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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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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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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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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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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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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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间接费用 |
1.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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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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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支出合计 |
类别 |
姓名 |
工作单位 |
部门及职务 |
技术支撑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项目中的分工 |
签 字 |
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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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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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五、主要合作单位及分工
合作单位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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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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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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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职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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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职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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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六、项目承担单位审查意见与承诺
已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对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情况属实,并保证在项目获得立项后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承诺承担相应权责。 (2)保证对研究计划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支持。 (3)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荣昌区科技局的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并按期结题。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七、项目合作单位意见
同意参加本项目合作,保证对参加合作人员时间及工作条件的支持、督促其按计划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合作单位1(盖章) 合作单位2(盖章) 合作单位3(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八、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九、区科技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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