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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揭榜挂帅”成果转化类项目的发榜单位条件和揭榜单位条件是什么?
日期: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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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榜单位条件

1. 区内外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2. 提出的拟转化需求应符合我区“2335”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对产业转型升级能发挥关键推动作用、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等;

3. 对拟转化的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 拥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并能主动协助企业进行转化和推广;

5. 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揭榜单位条件

1. 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等配套条件;

2. 财务管理规范,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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