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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林业局组织学习贯彻新《森林法》
日期: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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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参与《森林法》修改工作的同志解读新修订的《森林法》,重庆市林业局采取全市视频连线会议方式要求各区县组织专题学习,我区林业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收看了视频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1984年9月20日颁布实施,分别于1998年4月29日、2009年8月27日和2019年12月28日进行过三次修正和修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法条结构由7章49条扩展至9章84条,修订了加强森林权属保护,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强调规划统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强化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六个方面,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审批,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等规定。此外,新《森林法》规定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林长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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