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林业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118/2020-00038
  • [ 发文字号 ]
  • 荣林生灾指办发〔2020〕6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林业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及种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7-20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2020年度

松材线虫病疫木及种苗检疫执法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森林法》、《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防控这场战役”工作要求,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保护我生态安全和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开展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我办参照全市检疫执法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及种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简称专项行动),现将《重庆市荣昌区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及种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具体情况请及时反馈。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疫及种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8日

联系人:蒋永春,85265270,13883116991;徐贵英,18723395960)


重庆市荣昌区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疫及种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新修订的《森林法》、《重庆市荣昌区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重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松材线虫病疫木及种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重林防指办〔2020〕7号)文件为依据,按照市政府坚決打赢松材线虫病防控这场战役”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林业植物检疫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生态安全和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成果,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涉检单位和个人检疫登记和监管,对木材市场、物流市场、涉木企业、建筑工地、种苗繁育基地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等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检疫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切实规范植物检疫秩序,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本和国土绿化提升种苗检疫监管长效机制,推进检疫执法行动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培育全社会遵规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重点

    (一)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人员不遵守疫情除治规程、规范和相关规定,有造成疫情扩散危害或借除治疫木之机乱砍滥伐松木、特别是倒卖松疫木的严重违法行为。

    (二)偷砍、私藏松疫木的违法行为。

    (三)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疫木及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违法调运、生产、使用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伪造、买卖《植物检疫证书》等违法行为。

    四、行动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专项行动执法队伍,强化行动责任,开展摸底排査,确定行动重点和目标,广泛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并将本辖区的涉木企业和个体、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摸底调查表(见附件)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区森防站检疫科邮箱851278211@QQ.COM。

  (二)集中行动阶段(6月下旬-10月下旬)。区森检机构依据根据行动方案和各镇、街道办事处的摸排情况,全力开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务求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疫木管理,防止疫木流失。对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队故意将疫木丢在林间、倒卖松疫木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疫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打击,绝不手软二是要加强边界区域联合执法,联合查处边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疫木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铲除边界上违法收购、加工松疫木的小作坊和小加工厂三是要加强苗木的检疫检查。对违法调运苗木或伪造《植物检疫证书》的人员要重点查处四是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立为刑事案件查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办理难度大的重大林业植物检疫案件,提交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挂牌督办。

  (三)行动总结阶段(11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及时提炼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查处的典型案例以及专项行动统计表等书面报重庆市荣昌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重庆市荣昌大道43农业大厦10楼林业局1010办公室),电子版发森防站邮箱570880478@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近年来,我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外交流频繁,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不断增加,先后发生松材线虫病、扶桑绵粉蚧、锈色棕榈象等四种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美国白蛾已传入我市毗邻的湖北省,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各相关单位、各镇街要充分认清开展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大检疫执法组织领导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责任;规范检疫程序,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的联动机制;加强省际间、交界区域的联检联查,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推进,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坚强保障

(二)落实检疫措施,强化检疫执法。

一是各镇、街道办事处农服中心(林业办公室)建立台账,强化监管。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检疫登记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涉木个人、涉木市场、涉木口岸、涉木企业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建立涉木单位、个人检疫登记档案。准确及时掌握辖区内选育、生产和经营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动态信息,确保受检单位或个人不因漏检、缺检而造成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二是区森检管理和执法机构要加强对登记单位的检疫监管和执法检查,对重点涉木单位要经常上门开展检疫执法检查,建立检疫监管、检疫执法的长效机制;区森检管理机构严格《植物检疫证书》办理程序。涉检企业和个人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要严格按照程序,杜绝只办证、不检疫等问题发生。松材线虫病疫区禁止松材线虫寄主植物的调运,从市外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林木种苗,要及时签发《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材线虫寄主植物;各镇、街需监督造林单位对未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苗木,一律不得用于造林;区森检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复检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准确掌握调入本辖区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林木种苗的品种、数量和批次,及时报告区森检管理机构进行复检,一旦发现染疫植物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处置;森检管理机构要严格种苗产地检疫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须配合区森检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检疫技术规程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对发现美国白蛾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要及时上报并依法进行除害处理或销毁。同时要建立好各苗圃苗木进出台帐,切实掌握苗木进出动态,以便开展检疫监管,确保苗木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部门协同。

1.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知识,利用展板、标语、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报刊、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利用镇、街赶集日,在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立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平台,发放检疫防控各类宣传资料,接收群众咨询,增强广大民众的检疫防控意识,特别是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严重性的认识。积极向有关主流媒体、网站投稿,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传播作用,及时展示宣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区森检管理机构要加强培训。积极组织检疫人员学习培训,熟练掌握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提高检疫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涉检企业宣传。深入涉木市场、涉木企业,召开涉木企业座谈会开展重点宣传,加强对涉木企业负责人和报检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涉检企业的检疫意识和守法意识。

3.林业部门要主动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应对机制,协调开展对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尤其要对松木及其制品、造林绿化苗木的检疫检查,查验植物检疫单、证,建立植物检疫制度和造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区森检执法机构要严厉打击检疫违法违规行为,触犯刑法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坚决纠正违规不究、违法不查、以罚代刑、刑案不移等问题。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松材线虫病疫木及种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摸底调查表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