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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118/2021-00040
  • [ 发文字号 ]
  • 荣林发〔2021〕13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9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林业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关于印发《荣昌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日期: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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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关于印发《荣昌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镇街农服中心,局属各科、站、室、国有岚峰林场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林资发〔2021〕21号)和市林业局局领导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实际,林业局制定了荣昌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21年 419

    (联系人:蒲廷松,联系电话:15922940567

                  

          


荣昌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整治生态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林资2021〕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毁林行为

通过历年森林督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毁林违法违规行为:

1.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尤其是非法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公益林等区域林地的行为。

2.毁林开垦行为尤其是违反《森林法》规定,擅自开垦林地、毁林进行土地整治的行为。

3.滥砍乱伐林木行为尤其是无证采伐、滥砍林木、盗伐林木等行为。

4.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行为尤其是临时用地到期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的行为。

5.违法违规破坏公益林行为。尤其是破坏国家级公益林行为。

(二)突出重大案件排查整治

重点查处和整改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案件查处工作。

加强文件清理。

全面梳理我出台的涉林政策和文件,坚决纠正和修改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现行政策相抵触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四)推进问题整改

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的原则,全力推进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整改工作纳入2021年林长制考核工作内容。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4-5月)

1.林业局印发《荣昌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向镇街和相关单位通报市林业局下发至我区的重庆市林业资源遥感监管平台疑似问题图斑情况

3.区林业局向各镇街下发国家通报2021年森林督查疑似问题图斑情况。

4.区林业局利用森林督查历年成果、重庆市林业资源遥感监管平台成果、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问题线索,建立个台账,分别是:1.201311日以来立案的案件台账。2.2018年至2021森林督查违法案件台账3.市级遥感监测平台违法案件台账

5.镇街425前将案件台账报林业局,每月底报一次台账更新情况。林业局汇总各镇街台账,形成级台账。

6.区林业局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畅通案件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6-9月)

1.林业根据汇总形成的案件数据库,逐一开展现地核实,并对历年森林督查结果进行复查。

2.细化工作举措,落实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对照清单,主动出击,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种毁林违法行为;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确需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补办使用林地手续;对于当下能改的,坚持立行立改,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于案情复杂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打表推进,完成销号

3.对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区林业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及时报告区政府领导争取工作支持,同时上报市林业局实行挂牌督办。

4.全面清理不合规文件。区林业局全面梳理本部门出台的现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不一致不符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涉林政策文件

)总结评估阶段(10月)

区林业局10月中旬将矢量数据库、成果报告和典型案例以正式文件报告市林业局

(四)持续整改阶段(长期)

    林业局督促各镇街、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持续开展未销号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确保台账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完成问题全部销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镇街、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铁的手腕、严的作风、硬的纪律扎实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二)组建机构,压实责任。

林业局成立荣昌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志友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刘振亮邓元兵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审批科预防安全科、森防种苗站、岚峰林场负责人和行政服务大厅林业局窗口首席代表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资源管理审批科,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是:文件清理小组,人员黄晓明、蒋雪;案件线索清理小组,人员陈德才、蒲廷松、李先惠;案件查处小组,人员何世文、马仁军、黄琼兴。局领导按分片联系镇街加强专项行动督导工作。

营造氛围,大力宣传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营造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要结合专项行动的成效,加强“以案四说”教育,特别是针对有代表性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发现热点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镇街要以月为节点,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总结,每月20日将当月工作情况报送林业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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