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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118/2020-0002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4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林业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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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指导、监督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指导石漠化治理工作;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负责全区林业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推广、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等涉林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开展全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查处违反《森林植物检疫条例》等森林植物检疫案件。负责全区种苗质量监管,依法查处林木种苗行政案件工作,负责辖区内林木种质资源管理、林木良种审定(认定)及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承担林业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责任;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荣昌区林业局为区政府直属机构,行政机关内设5个科室,其中: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造林绿化管理科,森林防火科。下属5个单位,其中:1个森林公安局(政法机关);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参公),林业苗木种苗站(参公),林业技术推广站,岚峰林场。独立编制机构数为6个,会计独立核算单位2个。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荣昌区岚峰林场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渝委办发〔2019〕37号),区委、区政府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机构改革方案》(荣委发〔2019〕1号)和区委编办印发《部门机构编制职数框架》(荣委机改办发〔2019〕5号)等文件要求,区林业局对自身职责进行了调整、内设机构进行了重新确定、明确了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内容。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区林业局积极对接区委编办于2019年3月底确定了改革后的“三定”方案。明确,区林业局内设科室四个(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审批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局领导职数为1正2副,全局行政编制共9名。日前已将原有的5个内设科室改革调整为4个(将原办公室与计财科同并为办公室),划出了森林防火职责到区应急管理局,划入了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水务局、区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重新组建区林业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904.97万元,支出总计4,904.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89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资提标增加;二是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240.4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62.28万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资提标增加;二是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4.89万元,占99.40%;其他收入25.53万元,占0.6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64.5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54.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7.43万元,下降14.7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结转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948.53万元,占63.79%;项目支出1,105.93万元,占36.2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5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9.32万元,增长74.3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1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77万元,增长17.14%。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92万元,二是人员调资提标增加;三是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8.85万元,增长164.08%。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追加天然林保护资金18万元,二是年中追加2018年森林保险保费补贴38.06万元,三是年中追加2018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532.95万元;四是年中追加2018年市级农业专项产业发展资金380万元。五是年中追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级补助资金400万元,六是其他林业项目资金1249.8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0.3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24万元,下降14.6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中央、市级财政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4.07万元,增长89.2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年初财政拨款结 转和结余的项目资金;二是增加了中央、市级财政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4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8.14万元,增长94.23%,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13.48万元,占7.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19万元,增长33.1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和补发增加行政(参公)工资性支出;二是增加行政绩效考核奖励。

  2)教育支出7.63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4.12万元,占9.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4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行政养老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02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1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节能环保支出77.84万元,占2.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8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市级项目资金。  

6)农林水支出2,276.91万元,占75.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2.18万元,增长133.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市级项目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90.10万元,占2.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5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54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50万元,增长45.9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均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增加;二是新增工程项目工作经费中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9万元,下降18.1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37万元,下降44.3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14.50万元,主要是岚峰林场购置了森林防火消防水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岚峰林场购置森林防火消防水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0万元,下降52.61%,主要原因是:2017年购买了2部车辆,其中:林业局购买了1辆森林防火消防洒水车,岚峰林场购买了森林防火物资运输皮卡车1辆,2018年岚峰林场购置了森林防火消防水车1辆,减少了16.1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8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办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执法、林业种苗执法检查,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检查,退耕还林检查,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岚峰林场生产及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43.29%,主要原因镇街防火到位、天气较好,火警出动少,加强了车辆的管理,做到厉行节约,公务车运行成本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47万元,下降41.94%,主要原因镇街防火到位、天气较好,火警出动少,加强了车辆的管理,做到厉行节约,公务车运行成本降低。

公务接待费8.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国家、市林业局等部门指导检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森林资源林地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督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森林防火、林业产业项目,林业技术推广,农业特色麻竹产业等支出。另外接待其他区市县来荣考察学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林业产业等工程项目建设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7万元,下降55.3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0万元,下降29.85%,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市林业局等部门的检查验收减少了;二是其他区市县来荣考察学习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81批次1,20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94元,车均购置费14.50万元,车均维护费1.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25万元,增长37.70%,主要原因是今年与去年相比,差旅费列支渠道变动。因差旅费从2017年市级安排的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2018年市级未安排此项目工作经费,从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列支;二是2018年市外培训增加,相应培训费支出增加;三是部分原因是物价上涨,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主要用于采购局老年活动中心办公桌、办公椅,退耕还林办公室购复印机、式电脑,湿地办采购湿地项目专业器材,森林公安购置办案所需的冰箱等物资支出;用于采购全区森林保险服务,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方案设计及林业项目森林资源清查等技术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涉及到的预算绩效管理项目1个,涉及资金300万元,该项目名称为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0万元。2018年我局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对涉及的绩效评价项目认真的开展的自评,自评效果较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主要实施解说标识系统工程、鸟类生境保护工程、河岸多塘植物系统提质工程、河岸林保育工程、库岸林保育工程、水质保护工程、河岸雨水花园工程、河岸林网络系统工程等共8个工程以及临聘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人员经费。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力求提高重庆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2016年正式检查验收后的后续管理能力,增强该湿地公园标识和宣教系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增加湿地公园内湿地乔木、灌木、草本和水生植物的多样性,提高植物品质;三是开展湿地水质提升生物处理试验示范,优化生态系统;四是改善鸟类等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以期在增加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自然景观服务功能、湿地水源保护功能、水质净化功能、生物多样性富集功能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总体来说通过增加湿地植物品种36种,合理搭配乔灌木,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修复湿地面积200亩,逐步改善湿地主要水体水质,确保水质在国家Ⅲ-IV类标准以上。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92.37万元,完成预算的97.46%。主要产出和效果:我区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目前已全面实施完成。其中解说标识系统工程主要在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添置宣教牌31个,界桩60个,同时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入口添置了大型黄蜡石logo标志1个。鸟类生境工程主要修建建筑面积19.7平方米的木质观鸟屋1个;制作并放置人工鸟箱100个;购置观鸟镜1套;购置户外观鸟辅助包1套(含望远镜1个、观鸟着装1套、笔记本电脑1套、录音笔1支)。河岸多塘系统提质工程主要对濑溪河岸边原多塘系统进行了改造清理,同时在多塘系统中增植湿地植物36种。河岸林保育工程主要是在濑溪河岸边对原来的残次桉树林进行改造伐除,挖去伐桩,栽植了胸径10cm,高7m,冠幅2m的水杉1133株;栽植胸径10cm,高3m的垂柳203株。河岸林网络系统工程主要在濑溪河沿岸补植乔木、灌木以及湿地植物。河岸雨水花园工程主要在濑溪河岸边林野湿地内改造原来的步道,建设可吸纳雨水的休闲步道353米,休闲平台249平米,增添可接纳雨水的塘系统3个面积共计248平米。水质保护工程主要在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内的高升桥水库边设置了15个生态浮床,栽植黄花鸢尾、德国鸢尾、黄花美人蕉、红花美人蕉、黄菖蒲、花叶菖蒲各9000株,共计54000株。库岸林保育工程在高升桥水库岸边建立水源涵养林,栽植了米径10cm,高3m的带土球栾树切杆苗467株。另外还添置了湿地科研监测所需的无人机一套,摄像机、高清照相机各一套等内容。

存在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使用较为分散。我区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总体资金量不大,但涉及8个工程,致使单个工程投入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效果。湿地保护与恢复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后在项目申报上要提前做好谋划,集中精力、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稳步推进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二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统筹结合需加强。我区濑溪河湿地公园乃至整个湿地保护恢复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绝大多数镇街,今后在湿地建设资金争取上绝不能搞“单打独斗”,要与水务、环保、农委、市政等部门搞好项目协调,“各炒各的菜,同吃一桌席”,形成项目互补,凸显建设成效。

下一步改进措施湿地自然恢复措施有待提高。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基本用于湿地建设性支出,着力于对湿地的人工打造。今后需加大湿地自然恢复资金投入,在湿地宣教、湿地保护保育、减少人为破坏等方面采取更多措施,增加资金比例,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荣昌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

  

项目名称荣昌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G7208007M

部门预算单位代码  005048

项目支出科目编码  2130212

项目单位全称  重庆市荣昌区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公章)

主管部门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公章)  

预算项目编码 □□□□□□□□□□□□□

预算项目名称   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    

评价组织: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2018年11月15日                                  

项目负责人

张先凤

联系电话

023-85265263

项目责任科室

林技站(湿地)

电话

023-85265259

科室负责人

王玲

项目起止时间

2016~2017

计划投资额(万元)

30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300

其中:中央财政

300

其中:中央财政

300

市财政

0

市财政

0

区财政

0

区财政

0

单位自筹

0

单位自筹

0

其他

0

其他

0

基本概况

重庆荣昌濑溪河国家湿地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属于2016年度中央林业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资金计划投资300万元,实际到位3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该项目分八个工程,包括解说标识系统工程、鸟类生境保护工程、河岸多塘植物系统提质工程、河岸林保育工程、库岸林保育工程、水质保护工程、河岸雨水花园工程、河岸林网络系统工程。分别按照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进行作业设计、概预算、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

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实施解说标识系统工程、鸟类生境保护工程、河岸多塘植物系统提质工程、河岸林保育工程、库岸林保育工程、水质保护工程、河岸雨水花园工程、河岸林网络系统工程等共8个工程以及临聘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人员经费。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力求提高重庆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2016年正式检查验收后的后续管理能力,增强该湿地公园标识和宣教系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增加湿地公园内湿地乔木、灌木、草本和水生植物的多样性,提高植物品质;三是开展湿地水质提升生物处理试验示范,优化生态系统;四是改善鸟类等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以期在增加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自然景观服务功能、湿地水源保护功能、水质净化功能、生物多样性富集功能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总体来说通过增加湿地植物品种36种,合理搭配乔灌木,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修复湿地面积200亩,逐步改善湿地主要水体水质,确保水质在国家Ⅲ-IV类标准以上。

项目完成情况(包含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区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目前已全面实施完成。其中解说标识系统工程主要在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添置宣教牌31个,界桩60个,同时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入口添置了大型黄蜡石logo标志1个。鸟类生境工程主要修建建筑面积19.7平方米的木质观鸟屋1个;制作并放置人工鸟箱100个;购置观鸟镜1套;购置户外观鸟辅助包1套(含望远镜1个、观鸟着装1套、笔记本电脑1套、录音笔1支)。河岸多塘系统提质工程主要对濑溪河岸边原多塘系统进行了改造清理,同时在多塘系统中增植湿地植物36种。河岸林保育工程主要是在濑溪河岸边对原来的残次桉树林进行改造伐除,挖去伐桩,栽植了胸径10cm,高7m,冠幅2m的水杉1133株;栽植胸径10cm,高3m的垂柳203株。河岸林网络系统工程主要在濑溪河沿岸补植乔木、灌木以及湿地植物。河岸雨水花园工程主要在濑溪河岸边林野湿地内改造原来的步道,建设可吸纳雨水的休闲步道353米,休闲平台249平米,增添可接纳雨水的塘系统3个面积共计248平米。水质保护工程主要在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内的高升桥水库边设置了15个生态浮床,栽植黄花鸢尾、德国鸢尾、黄花美人蕉、红花美人蕉、黄菖蒲、花叶菖蒲各9000株,共计54000株。库岸林保育工程在高升桥水库岸边建立水源涵养林,栽植了米径10cm,高3m的带土球栾树切杆苗467株。另外还添置了湿地科研监测所需的无人机一套,摄像机、高清照相机各一套等内容。

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情况

资金投入和使用:该项目补助资金共计3000000元,实际使用2923700元,其中:1.支付工程项目资金2700738.69元,2.支付项目小型设备费70935元。3.支付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编制、工程预算编制、结算审计、验收服务等费用为152000元。项目资金结余7.63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完善林业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区林业局在2015年8月印发了林业工程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及监督管理的通知(荣林计〔2015〕22号),进一步完善林业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使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二是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区林业局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补助资金会计核算由我局计财科进行核算。按照区财政局会计核算管理要求,统一在区财政局会计核算大平台上进行核算,未实行单独核算,但对项目资金进行了项目辅助核算。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充分。三是项目资金报账实行严格的审核管理。首先项目资金下达后,区林业局按照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程序委托中介公司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并对项目的预算进行了评审。其次工程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进行发包。工程完工后聘请中介进行验收,同时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了抽查验收。然后是工程资金报账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并对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和工程发包资料、验收及结算审核资料符合要求后才能报账;四是对涉及植被种植的工程项目,在次年对保存率和成活率进行验收后拨付工程尾款。总之,区林业局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并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无擅自调整资金预算、截留、滞留、违规抵扣资金等问题。

支出明细

该项目补助资金共计3000000元,实际使用2923700元,其中:1.支付工程项目资金2700738.69元,其中:河岸雨水花园工程281607.4元,河岸林网络系统工339302.75元,河岸多塘植物体质工程345079.6元,水质保护工程376633.04元,库岸林保育工程171502.4元,鸟类生境工程134089.5元,解说标识系统工程166040.4元,河岸林保育工程886483.6元。2.支付项目小型设备费70935元。3.支付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编制、工程预算编制、结算审计、验收服务等费用为152000元。项目资金结余7.63万元。

效益分析

产出分析

该项目在重庆荣昌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实施。一是河岸林网络系统工程,主要在濑溪河两岸进行乔灌草的配植补植,形成林网化格局,提高了河岸防洪能力,同时提高两岸生物多样性,为湿地动物提供更好的栖息地。河岸林保育工程和多塘植物系统提质工程,主要将原来塘系边桉树林改造为湿生树种水杉和柳树,提高多塘系统水质,另外在林下和多塘系统种植大量的湿地灌木、草本和水生植物,提高了林下多塘的生物多样性,新增植物品种38个。项目中实施的水质保护工程,在饮用水源地高升桥水库堤坝库湾,设置了15个生物浮床,利用生物浮床上的净水植物对水体起到净化作用,同时也为鸟、鱼、昆虫类提供栖息、觅食地。鸟类生境保护工程通过在高升桥水库鸟岛附近设置观鸟屋、购置观鸟设施设备、制挂人工鸟箱等措施,一定程度上落实了湿地鸟类保护措施,向社会展示了爱鸟、护鸟行动。解说标识系统工程解决了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无公园标志问题,强化了界碑界桩和宣教体系。库岸林保育工程利



效益分析

用区环保局高升桥水库入库河流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所租用土地,在赵世河岸栽植大规格栾树477株,与环保局栽植的水源涵养林形成了整体,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通过聘请两名管护人员,提高了对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恢复工程的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属于生态公益类项目,其实施后带来了可持续的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提高,据2018年数据监测,湿地公园内的高升桥水库水质一直保持在国家Ⅲ类标准,濑溪河水质也从原来的国家IV类标准提高到国家Ⅲ类标准。项目的实施每年为周边群众带来务工机会20人以上。

生态效益:通过实施河岸多塘系统提质工程、河岸林保育工程、库岸林保育工程、河岸林网络系统工程等,将原来塘系边桉树林改造为湿生树种水杉和柳树,提高多塘系统水质,另外在林下和多塘系统种植大量的湿地灌木、草本和水生植物,提高了林下多塘的生物多样



效益分析

性,新增植物品种38个。湿地公园乔灌木、水生植物得到了有效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得到提高,绿化覆盖率大大提高,生态效益显著。

社会效益:通过实施水质保护工程、标识系统工程、河岸雨水花园工程以及鸟类生境工程,利用生物浮床上的净水植物对水体起到净化作用,同时也为鸟、鱼、昆虫类提供栖息、觅食地,湿地公园内饮用水源得到明显的改善;完善了湿地公园的标识系统和巡护道路,同时工程的实施增加了附近老百姓的就业;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周边产业的发展;购置观鸟设施设备、制挂人工鸟箱等措施,一定程度上落实了湿地鸟类保护措施,向社会展示了爱鸟、护鸟行动。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和服务基础设施质量,为荣昌的生态旅游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环境;项目实施后年可提供湿地植物10万株以上,生态鱼5000斤以上,产生经济效益1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显著。



效益分析

自评小组通过对项目实施区域问卷调查,总共发放问卷50份,收回问卷50份,其中48份满意,2份为基本满意,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在问卷调查中,群众对目前实施湿地生态恢复和保护项目非常的赞同和支持,更关心未来是否长期有效的继续实施湿地恢复和保护工作,群众生态意识明显提高,这对于项目实施单位乃至政府来说,是一个长期的工作监督。因此,自评小组建议政府财政设置长期有效的公益性生态类工程项目资金,加大对生态的修复和保护力度,努力提高我区生态环境。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由于湿地所涉及的主管部门较多、范围大,其管理难度较大,为了理顺关系,加强本项目的管理力度,保证湿地保护奖励试点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需要建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由已成立的重庆荣昌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进行监督和管理,该领导小组由荣昌区委常委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林业、建设、国土、交通、宣传、文化、财政、农业、教育、卫生、市政园林、规划、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管理中心,为项目日常管理机构,行使具体的管理职能,负责对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项目评价组织工作情况

收到《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函》文件后,我局立即组建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和湿地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计财科、湿地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工作小组分工协作,由财务分管副局长指导计财科负责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资料收集,做法经验不足点总结和评价,由分管湿地副局长指导湿地办负责项目实施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资料收集,以及做法经验不足点总结评价,确保此次评价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主要经验和做法

2016年资金任务下达后,我局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市林业局评审,并报请发改委立项审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8个子工程的作业设计。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概算和预算,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进行。聘请中介公司作为项目的监理单位,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对项目验收,先由中介机构进行技术验收,再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科室进行阶段验收和综合验收,做到“五件齐全”后,方能拨付工程款。对植物栽植型工程,坚持管护一年,成活率达到95%以上为合格,并按实际成活数量作竣工结算。



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项目资金使用较为分散。我区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总体资金量不大,但涉及8个工程,致使单个工程投入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效果。湿地保护与恢复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后在项目申报上要提前做好谋划,集中精力、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稳步推进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二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统筹结合需加强。我区濑溪河湿地公园乃至整个湿地保护恢复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绝大多数镇街,今后在湿地建设资金争取上绝不能搞“单打独斗”,要与水务、环保、农委、市政等部门搞好项目协调,“各炒各的菜,同吃一桌席”,形成项目互补,凸显建设成效。



自评结论

本次评价结果(分值和等级)

通过自评小组的认真分析,自评打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湿地自然恢复措施有待提高。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基本用于湿地建设性支出,着力于对湿地的人工打造。今后需加大湿地自然恢复资金投入,在湿地宣教、湿地保护保育、减少人为破坏等方面采取更多措施,增加资金比例,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姓  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  字



刘振亮

副局长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张先凤

副局长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向元琼

科长/工程师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郭宇桃

副站长/工程师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杨文英

高级工程师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我局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项目1个,汲及金额300万元,项目名称为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该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主要实施解说标识系统工程、鸟类生境保护工程、河岸多塘植物系统提质工程、河岸林保育工程、库岸林保育工程、水质保护工程、河岸雨水花园工程、河岸林网络系统工程等共8个工程以及临聘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人员经费。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力求提高重庆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2016年正式检查验收后的后续管理能力,增强该湿地公园标识和宣教系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增加湿地公园内湿地乔木、灌木、草本和水生植物的多样性,提高植物品质;三是开展湿地水质提升生物处理试验示范,优化生态系统;四是改善鸟类等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以期在增加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自然景观服务功能、湿地水源保护功能、水质净化功能、生物多样性富集功能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总体来说通过增加湿地植物品种36种,合理搭配乔灌木,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修复湿地面积200亩,逐步改善湿地主要水体水质,确保水质在国家Ⅲ-IV类标准以上。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92.37万元,完成预算的97.46%。主要产出和效果:我区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目前已全面实施完成。其中解说标识系统工程主要在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添置宣教牌31个,界桩60个,同时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入口添置了大型黄蜡石logo标志1个。鸟类生境工程主要修建建筑面积19.7平方米的木质观鸟屋1个;制作并放置人工鸟箱100个;购置观鸟镜1套;购置户外观鸟辅助包1套(含望远镜1个、观鸟着装1套、笔记本电脑1套、录音笔1支)。河岸多塘系统提质工程主要对濑溪河岸边原多塘系统进行了改造清理,同时在多塘系统中增植湿地植物36种。河岸林保育工程主要是在濑溪河岸边对原来的残次桉树林进行改造伐除,挖去伐桩,栽植了胸径10cm,高7m,冠幅2m的水杉1133株;栽植胸径10cm,高3m的垂柳203株。河岸林网络系统工程主要在濑溪河沿岸补植乔木、灌木以及湿地植物。河岸雨水花园工程主要在濑溪河岸边林野湿地内改造原来的步道,建设可吸纳雨水的休闲步道353米,休闲平台249平米,增添可接纳雨水的塘系统3个面积共计248平米。水质保护工程主要在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内的高升桥水库边设置了15个生态浮床,栽植黄花鸢尾、德国鸢尾、黄花美人蕉、红花美人蕉、黄菖蒲、花叶菖蒲各9000株,共计54000株。库岸林保育工程在高升桥水库岸边建立水源涵养林,栽植了米径10cm,高3m的带土球栾树切杆苗467株。另外还添置了湿地科研监测所需的无人机一套,摄像机、高清照相机各一套等内容。

存在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使用较为分散。我区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总体资金量不大,但涉及8个工程,致使单个工程投入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效果。湿地保护与恢复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后在项目申报上要提前做好谋划,集中精力、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稳步推进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二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统筹结合需加强。我区濑溪河湿地公园乃至整个湿地保护恢复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绝大多数镇街,今后在湿地建设资金争取上绝不能搞“单打独斗”,要与水务、环保、农委、市政等部门搞好项目协调,“各炒各的菜,同吃一桌席”,形成项目互补,凸显建设成效。

下一步改进措施湿地自然恢复措施有待提高。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基本用于湿地建设性支出,着力于对湿地的人工打造。今后需加大湿地自然恢复资金投入,在湿地宣教、湿地保护保育、减少人为破坏等方面采取更多措施,增加资金比例,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向元琼  023-85265266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功能分类科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4,214.8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213.48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教育支出

7.63

六、其他收入

25.53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4.12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0.02



十、节能环保支出

77.84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2,311.26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90.1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4,240.42

本年支出合计

3,054.4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664.55

年末结转和结余

1,850.51

合计

4,904.97

合计

4,904.97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等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4,240.42

4,214.89





25.5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13.48

213.48







20402

公安

213.48

213.48







2040201

  行政运行

213.48

213.48







205

教育支出

7.63

7.63







20508

进修及培训

7.63

7.63







2050803

  培训支出

7.63

7.6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4.13

284.1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84.13

284.1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9.95

89.9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5.93

35.93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58.25

158.2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0.03

70.0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0.03

70.0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1.33

31.33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7.10

27.1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60

11.6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63.00

63.00







21105

天然林保护

63.00

63.00







2110502

  社会保险补助

45.00

45.00







2110503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8.00

18.00







213

农林水支出

3,512.06

3,486.53





25.53


21302

林业

3,474.00

3,448.47





25.53


2130201

  行政运行

678.50

666.64





11.86


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

611.83

611.83







2130205

  森林培育

1,391.26

1,391.26







2130206

  林业技术推广

17.00

10.00





7.00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

7.00

7.00






2130208

  森林资源监测

40.09

40.09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36.77

36.77






2130212

  湿地保护

44.46

44.46






2130213

  林业执法与监督

5.00

5.00






2130221

  林业产业化

383.00

383.00






2130224

  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

5.00

5.00






2130227

  林业贷款贴息

7.00

7.00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

144.19

137.52





6.67

2130299

  其他林业支出

102.90

102.90






21308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38.06

38.06






21308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38.06

38.0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0.10

90.1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0.10

90.1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10

90.10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3,054.46

1,948.53

1,105.9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13.48

213.48





20402

公安

213.48

213.48





2040201

  行政运行

213.48

213.48





205

教育支出

7.63

7.63





20508

进修及培训

7.63

7.63





2050803

  培训支出

7.63

7.6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4.13

284.1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84.13

284.1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9.95

89.9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5.93

35.93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58.25

158.2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0.03

70.0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0.03

70.0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1.33

31.33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7.10

27.1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60

11.6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77.84


77.84




21105

天然林保护

11.00


11.00




2110503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1.00


11.00




21106

退耕还林

66.84


66.84




2110699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66.84


66.84




213

农林水支出

2,311.26

1,283.17

1,028.09




21301

农业

100.00


100.00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100.00


100.00




21302

林业

2,183.67

1,283.17

900.50




2130201

  行政运行

671.34

671.34





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

611.83

611.83





2130205

  森林培育

397.10


397.10




2130206

  林业技术推广

1.99


1.99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

7.00


7.00




2130208

  森林资源监测

2.09


2.09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5.44


15.44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8.67


8.67




2130212

  湿地保护

54.03


54.03




2130221

  林业产业化

3.00


3.00




2130224

  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

0.49


0.49




2130226

  林区公共支出

9.40


9.40




2130227

  林业贷款贴息

7.00


7.00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

163.37


163.37




2130299

  其他林业支出

230.92


230.92




21308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27.59


27.59




21308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7.59


27.5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0.10

90.1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0.10

90.1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10

90.10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功能分类科目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214.8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213.48

213.48




五、教育支出

7.63

7.63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4.12

284.12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0.02

70.02




十、节能环保支出

77.84

77.84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2,276.91

2,276.91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90.10

90.1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4,214.89

本年支出合计

3,020.11

3,020.1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50.3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645.13

1,645.13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50.35

    基本支出结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645.13

1,645.13


合计

4,665.24

合计

4,665.24

4,665.24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020.11

1,943.82

1,076.2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13.48

213.48


20402

公安

213.48

213.48


2040201

  行政运行

213.48

213.48


205

教育支出

7.63

7.63


20508

进修及培训

7.63

7.63


2050803

  培训支出

7.63

7.6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4.13

284.1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84.13

284.1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9.95

89.9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5.93

35.93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58.25

158.2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0.03

70.0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0.03

70.0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1.33

31.33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7.10

27.1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60

11.6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77.84


77.84

21105

天然林保护

11.00


11.00

2110503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1.00


11.00

21106

退耕还林

66.84


66.84

2110699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66.84


66.84

213

农林水支出

2,276.93

1,278.47

998.46

21301

农业

100.00


100.00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100.00


100.00

21302

林业

2,149.34

1,278.47

870.87

2130201

  行政运行

666.64

666.64


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

611.83

611.83


2130205

  森林培育

397.10


397.10

2130206

  林业技术推广

0.93


0.93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

7.00


7.00

2130208

  森林资源监测

2.09


2.09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5.44


15.44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8.67


8.67

2130212

  湿地保护

54.03


54.03

2130221

  林业产业化

3.00


3.00

2130224

  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

0.49


0.49

2130226

  林区公共支出

9.40


9.40

2130227

  林业贷款贴息

7.00


7.00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

134.80


134.80

2130299

  其他林业支出

230.92


230.92

21308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27.59


27.59

21308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7.59


27.5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0.10

90.1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0.10

90.1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10

90.10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236.4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33.63

310

资本性支出

14.61

30101

  基本工资

258.33

30201

  办公费

19.68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2

  津贴补贴

182.68

30202

  印刷费

0.6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11

30103

  奖金

87.15

30203

  咨询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07

  绩效工资

238.84

30205

  水费

2.10

31006

  大型修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89.95

30206

  电费

8.8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6.47

30207

  邮电费

17.27

31008

  物资储备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1.67

30208

  取暖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60

30209

  物业管理费

10.13

31010

  安置补助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9.90

30211

  差旅费

104.14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113

  住房公积金

118.83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12

  拆迁补偿


30114

  医疗费

10.44

30213

  维修(护)费

1.63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14.5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0.58

30214

  租赁费

223.96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9.16

30215

  会议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13.4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8.74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0.30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4

  抚恤金

4.26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05

  生活补助

105.72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7.23

31204

  费用补贴


30307

  医疗费补助

33.38

30227

  委托业务费

6.24

31205

  利息补贴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29.94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0309

  奖励金

11.25

30229

  福利费

7.43

399

其他支出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20

39906

赠予


30399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5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5.98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2.82

39999

  其他支出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人员经费合计

1,395.58

公用经费合计

548.2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项  目

决算数

一、“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442.83

(一)支出合计

48.00

39.31

(一)行政单位

442.83

  1.因公出国(境)费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8.00

30.38



    (1)公务用车购置费


14.5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00

15.88

(一)车辆数合计(辆)

8

  3.公务接待费

20.00

8.93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1)国内接待费

20.00

8.93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其中:外事接待费



  3.机要通信用车

1

    (2)国(境)外接待费



  4.应急保障用车

2

(二)相关统计数

  5.执法执勤用车

2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7.离退休干部用车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

  8.其他用车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8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81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208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备注: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本表为空的单位应将空表公开,并注明:本单位无相关数据,故本表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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