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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118/2024-0000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林业局
  • [ 有性 ]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党组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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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党组

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按照《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通知》(荣委法办便笺〔202373号)文件精神。荣昌区林业局现就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如下:

一、法治建设推进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区林业局围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经统计,我局开展周五集中学习会7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6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三是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并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积极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细化各项责任清单、制度落实严格管

一是及时维护单位权责清单。根据市局要求,维护行政许可事项30项,行政处罚事项77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事项5项,行政征收1项。二是依法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依据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机关审批权改革的文件,按照权力类别,对林业局的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并在林业局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公开。

(五)行政决策规范合法,咨询专家论证把关

2023年我局继续聘请了宇东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所有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林业行政案件等均按“法律顾问审核并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后送司法机关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的程序严格落实法制审查制度

(六)提高行政效率,政务服务“一站式”

一是优化涉林服务效能。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二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再次优化,缩减办件时间,减少办件跑动次数,提高了全程网办办件审批事项。三是规范窗口服务,树立窗口形象。对群众做到笑脸相迎和仔细讲解,坚持做到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七)坚持执法为民,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建设林长队伍。荣昌区林业局紧紧抓住林长制“责任制”这一核心,局办公室与林长办合署办公;开展区总林长巡林10次,其他区级林长共巡林133次,镇、村级林长巡林6435次。下发森林资源保护问题督办函4份。是认真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能。根据相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培训与执法线下考试,新增1名事业编制执法人员。通过积极开展林业执法“双随机”抽查,进一步加强对林业行政监管和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2023年以来,区林业局受理审核林业行政案件做到每案必审、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所办案件证据不足和程序瑕疵。五是严格依法治理。坚持保护优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及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2023年我局共办理4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累计查处各类林业行政处罚案件86起,罚款金额163万余元。

(八)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植物检疫条例》等为重点的林业法律法规普法活动。二是充分发挥LED平台、网络、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3.12”植树节、安全生产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草原法宣传月、世界湿地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实效。2023年全年发放法治宣传资料4万余份,开展现场宣传活动6次,受众达1800余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执法办案部门间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自2019年森警转隶以来,林业行政案件移交机制不通畅是全市通病。森林督查案件销号以及日常行政执法履职涉及到行刑衔接问题。2021年,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发布《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渝林防〔202120号),对于林业行政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给予指导,但目前移交工作过程中,相关单位仍存在部分分歧。

二是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林草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衔接的通知》(办发字〔202026号)文件精神,我局印发《关于移交林业行政执法事项的函》(荣林函〔2020106号),将“对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处罚”“对在湿地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的行政处罚”“对在国家森林公园内排放废水、废渣等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移交给相应单位,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对具体移交条款认识不一致的情况,执法办案部门间需加强协调沟通。

(二)执法人员老龄化较为严重,执法力量薄弱

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现有人员7人,除1名档案工作人员外,6人有执法证,年龄结构老化,50岁至55岁人员2,45岁至50岁人员2人,35岁以下人员2人;执法力量十分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细化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进一步加强林业法治宣传力度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林地管理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推进“以案说法”工作,着力将“八五”普法与林业法治工作相融合,抓好预警工作,维护生态安全。

(三)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案件受理

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滥伐盗伐,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非法猎捕、贩运野生动物、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在案件受理、移送、承办、处理过程做好登记。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局领导小组将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要求,以及市和区有关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促进全局法治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四、工作建议

建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同区委编办帮助区林业局成立荣昌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

特此报告。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党组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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