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文件
财政部办公厅
办规字〔2019〕71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财政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全面保护天然林,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林业改革发展等工作,同时将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纳入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出范围,全力推进新时代林业和草原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政策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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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如下:
一、关于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
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继续探索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会同财政部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见附件1)。任务计划包括约束性指标任务和预期性指标任务。约束性指标任务是对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具体用途任务计划的量化要求,是绩效考核的重点,务必确保完成。预期性指标任务是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期望按要求完成的任务计划,地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在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范围内统筹安排。
二、着力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切实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全面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重点支持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实施范围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根据草原资源分布情况、围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草原类型、植被状况和生产特点,科学确定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的任务,据实填报相关绩效目标指标。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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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林规发〔2019〕12号)要求,着力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成效。
(一)填报区域绩效目标。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计划单列市,下同)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林业改革发展有关工作,积极对接相关规划,并与往年政策执行相衔接,突出支持重点,细化具体任务,并科学测算资金需求,认真填报《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3);
(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省级财政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6号)有关要求,做好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评工作。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自评主要以财政部下达的2018年度该资金绩效目标为依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评主要以财政部下达的2018年度该资金绩效目标和各省2018年度林业改革资金使用方案为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将在省级自评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开展他评,他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相关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他评方案另行通知)。
四、关于编制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实施方案
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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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规模、任务计划和区域绩效目标,制定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包括各项支出的实施条件、补助方式、补助对象、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明确任务执行和资金使用责任,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做好具体任务的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指导督促市、县级部门抓好政策落实,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扶持范围,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优化资金使用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资金监管。要建立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任务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要组织实施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照绩效目标,查找执行中资金使用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弥补管理漏洞,纠正绩效目标执行偏差。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一是请于2019年4月3日前,将《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二是抓紧开展2018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自评结果报送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是将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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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按时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备案。以上材料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另外,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登录“林业财政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124.205.185.49),对以上内容进行填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
2.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3.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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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
一、约束性指标任务
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约束性指标任务包括森林资源管护支出中的天保工程区天然林保护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培育支出中的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支出中的退耕还湿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详见附表1)。
(一)森林资源管护
1.天保工程区天然林保护管理。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确定全国国有林管护总面积为99106.57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地方公益林管护总面积为34163.04万亩。天保工程区国有林每亩补助10元,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每亩补助3元。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精神,2017年8月原国家林业局组织启动了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各地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审核确认。根据国家级公益林最新区划落界情况,确定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132585.44万亩,其中国有面积57561.39万亩,集体和个人面积75024.05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每亩补助10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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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每亩补助16元。
(二)森林资源培育
1.造林。加大对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支持力度,安排2019年人工营造林、迹地人工更新、低效林改造等造林总面积2000.5万亩,比2018年增加192万亩。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实施先造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2019年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三北退化林改造、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等造林工作。
2.森林抚育。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林业改革发展要求,安排2019年森林抚育面积5469.4万亩,其中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面积2845.9万亩、天保工程区外森林抚育面积2623.5万亩,重点支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国家储备林建设、灌木平茬的抚育工作。
(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
1.退耕还湿。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内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对没有权属争议、不属于基本农田、不在第二轮土地承包范围内且具有还湿水源保障条件的耕地或目前围垦程度大、功能持续退化、生态状况恶化、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的湿地实施退耕还湿30万亩。
2.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和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实施封禁保护。2019年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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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期性指标任务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除约束指标任务外,其余都为预期性指标任务。预期性指标任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量化,要求如下:
(一)森林资源管护
1.天保工程区外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为加大对全面停止天保工程区外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支持力度,综合考虑停伐的天然商品林面积等因素,2019年继续将国有天然商品林全部纳入管护范围,拟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范围扩大到2.15亿亩,优先将贫困地区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纳入停伐管护补助范围。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增资金统筹用于天保工程区外停止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的奖励,并向贫困地区倾斜。国有天然商品林每亩补助10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每亩补助16元。
2.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管护补助面积。对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补助到期的,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的,中央财政安排管护补助;不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的,地方要切实承担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护。
(二)森林资源培育
1.支持原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相关育苗单位培育良种苗木。
2.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面积。为落实退耕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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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责任,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防止出现毁林复垦现象,将1999-2003年退耕还生态林到期任务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按照每亩每年20元补助标准,连续补助5年。
(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
1.湿地保护。一是湿地保护与恢复。支持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以及生态区位重要的国家湿地公园、省级以上(含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二是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支持候鸟迁飞路线上的省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是支持2018年底前批准设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含湿地类型)。二是重点支持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范围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林业防灾减灾。一是支持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和新疆等6省开展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二是支持开展森林防火航空巡护。三是根据2018年各地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支持松材线虫病等频发重发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4.森林公安。支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查处、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治安管理以及购置警用业务装备。
5.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支持大熊猫、朱鹮、虎、豹、亚洲象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
(四)林业产业发展
1.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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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技术的重大需求,突出林业科技扶贫,大力推广先进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鼓励开展标准化示范。推广成果必须来源于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优先选择2015年以来的成果;标准化示范选择2个以上已颁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实施。每个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3个。正在承担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2019年推广项目主持人。
2.林业贷款贴息。为进一步推进资金整合,继续将林业贷款贴息补助并入造林补助统筹测算安排,探索实施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林业贷款贴息,具体贴息规模、贴息计算和拨付方式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确定,其中中央财政的贴息率不超过3%。新疆兵团可以比照国有林场实施。相关林业贷款要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件规定。
附表1.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约束性指标(不发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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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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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
|
省级财政部门 |
| |||
|
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
| |||
|
中央补助年度金额(万元)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立方米) |
| |
|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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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万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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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一次补助面积(万亩) |
| |||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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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
| |||
|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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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边境防火隔离带建设和维护长度(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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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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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新造林面积合格率(退耕还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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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 |
| ||
|
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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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补助面积 |
500元/亩 | ||
|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 |
300元/亩 | |||
|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 |
400元/亩 | |||
|
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一次补助面积 |
450元/亩 | |||
|
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二次补助面积 |
400元/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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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职工年收入水平增幅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保险参保率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退耕还林还草对水土流失改善情况 |
有一定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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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
显著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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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
专项名称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
|
省级财政部门 |
|
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
| |||
|
中央补助年度金额(万元) |
| |||||
|
年 度 总 体 目 标 |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备注 | |
|
产 出 指 标 |
数 量 指 标 |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万亩) |
|
| ||
|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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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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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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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天然乔木林(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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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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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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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万亩) |
|
按照实际保存面积,并扣除已纳入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面积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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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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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木良种培育数量(亿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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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林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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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迹地更新和低效林改造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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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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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储备林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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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北退化林修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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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本油料林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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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天保工程区抚育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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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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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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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储备林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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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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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平茬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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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 |
|
按照实际保存面积填写 | ||||
|
退耕还湿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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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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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数量(处) |
|
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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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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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数量(个) |
|
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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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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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良种培育数量(亿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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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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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和维护长度/折合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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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航空护林任务飞行时间(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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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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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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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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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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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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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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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
质 量 指 标 |
年度培育的优良种子标准级别 |
一、二级 |
| |
|
年度培育的良种苗木标准级别 |
一、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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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合格面积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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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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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效管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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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任务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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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验收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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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航空消防任务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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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
|
林业科技成果示范及熟化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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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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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科技推广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标准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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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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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指 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
|
| ||
|
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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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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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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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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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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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木良种培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
|
| |||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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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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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本 指 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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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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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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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良种基地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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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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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苗木培育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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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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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抚育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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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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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湿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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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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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万元/处) |
|
| |||
|
林业贷款年贴息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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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效益指标 |
优良种子(穗条)产值(元/亩) |
|
| |
|
优良苗木产值(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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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防灾减灾挽回经济损失(亿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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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
效 |
社会效益指标 |
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安排就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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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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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林带动就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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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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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人数(人) |
|
| |||
|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聘用临时管护人数(人) |
|
| |||
|
沙化封禁保护区聘用临时管护人数(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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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
|
| ||
|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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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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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资源保护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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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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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森林抚育促进林分结构改善程度(是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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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持 续 影 响 指 标 |
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稳定(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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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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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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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良种苗木用材林生长量和经济林产量提高(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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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造林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是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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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抚育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是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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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可持续(是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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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整(是否) |
|
| |||
|
自然生态系统是否保持完好(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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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对本行业未来的影响(是否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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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满 意 度 指 标 |
服 务 对 象 满 意 度 指 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 |
|
| |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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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木良种培育项目区域公众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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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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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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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 |
|
| |||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 |
|
| |||
|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技术培训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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