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文件
荣民发〔2020〕10号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的通 知
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区)事务办,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现将《2020年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年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2020年3月18日
2020年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的通知》《重庆市荣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荣昌区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及《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领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完成2020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咬定目标、坚持标准,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坚持不懈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以兜底保障为核心的民政脱贫攻坚任务,助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二、工作目标
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全面保障到位;贫困残疾人福利政策更加健全;贫困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社区建设更加有力;社会组织、社工参与脱贫攻坚作用更加明显;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学习宣传整改。(责任科室:各科室)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等脱贫攻坚相关内容纳入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
2.强化政策宣传。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政策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分析研判脱贫攻坚成效、及时总结脱贫攻坚成果。
3.全面排查整改。认真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整改信息管理,用好全市脱贫攻坚“回头看”成果,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所有问题在上半年5月底前整改销号。注重举一反三,抓好市级考核、督查、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逐项对账销号清零。
(二)实施贫困人口兜底保障。(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1.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加强与扶贫部门配合,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摸排,重点摸排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切实掌握工作底数。动态开展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员信息比对,掌握动态变化情况。
2.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及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符合条件的因病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等新增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分户计算纳入低保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继续执行低保渐退政策。
3.及时调整救助标准。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保持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分档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4.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及时将返贫人口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助力防范脱贫群众返贫。推动镇(街道)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扎实推进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实施,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
5.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深入村(社区)开展入户走访,检查低保办理程序是否合规、政策是否落实、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及低保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不断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
6.切实发挥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帮助解决贫困人口个性化特殊困难。
(三)做好特殊困难人员关爱帮扶。(责任科室: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
1.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协助市局实施“福康工程”,帮助贫困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
2.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探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开展适老化改造。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探索推进失能特困人员、残疾人和失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集中照护,改善集中供养服务软硬件条件。
3.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聚焦重点对象,完善关爱服务措施,健全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大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投入,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及时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鼓励支持镇街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聚集关爱力量,拓展服务内容,通过互助养老、邻里帮扶、社工服务、志愿服务等途径,丰富养老服务方式,为老年人开展生活服务、紧急救援等服务。
4.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将其纳入“民政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项目等予以帮扶,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5.开展农村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
(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1.鼓励发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组织慈善组织围绕送温暖和扶贫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鼓励倡导社会组织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措施,提升社会组织扶贫效能。
2.鼓励发动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系列项目。发动社工专业力量开展帮扶行动,鼓励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配合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建设,依托全国志愿服务等信息系统,搭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渠道。
(五)加强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改革。(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婚姻登记处、殡仪馆)
1.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提升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
2.强化村规民约执行监督,加强村民议事会、农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建设,开展敬老孝老主题活动,加强婚丧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助力乡村振兴。
(六)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做好界线管理工作,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七)做好联系镇帮扶有关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
严格落实联系镇帮扶有关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帮扶,按照区委要求加强走访排查,切实指导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全力履行职责使命。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负责人总牵头、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分线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落实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上下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民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责任科室: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民政部门要切实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并将民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原则上每月专门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责任科室: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
(三)落实工作措施。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镇(街道)政务办事大厅,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督促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
(四)深入督查检查。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三落实”,深入开展情况排查,加强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督和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展示脱贫攻坚实践成果。加强涉贫舆情处置,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责任科室: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驻局纪检组)
(五)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脱贫攻坚等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和化解。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深入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活动,把作风建设贯穿打赢民政脱贫攻坚战行动全过程,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措施精准、管理规范、效果显著。(责任科室:办公室、社会救助科、驻局纪检组)
抄送:市民政局,区扶贫办。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印发
荣民发〔2020〕10号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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