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河包镇敬老院
地 址: 重庆市荣昌区河包镇核桃村1组
邮政编码: 40246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柏 职务: 院长 联系电话: 189*******6
违法事实及证据:证据一,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8日到你单位检查时的现场检查记录,明确记录了你单位存在以下十项隐患问题:1.摩托车等车辆不宜停在活动区域;2.洗衣机无漏电保护器;3.洗衣区灯具安装不规范;4.厨房排风扇电线穿管不到位;5.窗门无限位器;6.楼梯地面瓷砖有损坏;7.007室内风扇电源线不应使用“花线”;8.配电箱内断路器无灭弧板,箱体箱门“PE”线未连接,无警示标志标牌;9.逃生平面图损坏;10.防护栏/网应拆除。证据二,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8日到你单位现场检查的照片,证明现场执法检查属实。证据三,本机关2025年6月27日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张*柏做的现场询问笔录,证明你单位存在证据一中指出的问题。
以上事实违反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行为,并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警告。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吕* 执法证号: 220053100**
高* 执法证号:220053100**
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 张*柏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7日
监督方式:来访、来电、来信
来访来信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43号408室 邮编:402460
监督电话:61478882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